法規名稱: 救護直昇機管理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092年06月26日

條文關聯

  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得指定適當機構辦理空中救護人員之訓練。
  前項空中救護人員訓練課程,由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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