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食品微生物之檢驗方法-大腸桿菌之檢驗(MOHWM0023.02)
時間: 中華民國110年10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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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請參閱附件)
〔立法理由〕
一、現行以特種基金運作者,尚包括機關所設附屬機構、學校及國營事業
    ,爰予定明。
二、配合修正第三章章名,增列「預(決)算」之文字。
三、另依法制體例,刪除「除法令另有規定外」等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