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食品中動物用藥殘留檢驗方法–沙利黴素之檢驗
時間: 中華民國088年09月29日

所有條文

1 適用範圍:本檢驗方法適用於禽畜肉及其製品中殘留沙利黴素之檢驗。

2 檢驗方法:
2.1 工作環境:工作平台須寬敞,潔淨,光線良好(操作平台光度為  100
    呎燭光) ,室內通風良好,儘可能沒有灰塵及流動空氣。微生物密度
    之要求為每 15 分鐘落菌數不得超過 15 CFU/ 培養皿 (內徑 85 mm)
    。
2.2 器具及材料:
2.2.1 不銹鋼圓筒:規格為外徑 8 ± 0.1 mm ,內徑 6 ± 0.1 mm,高1
      0 ± 0.1 mm。
2.2.2 生物分析盤 (Nunc bioassay plate):規格為長 24.3 cm,寬 24.
      3 cm,厚 1.8cm。
2.2.3 薄層層析板 (Thin layer chromatography plate):規格為長  20
      cm,寬 20cm ,厚 250μm 矽膠層析板或同級品。
2.2.4 展開槽 (Developing chamber) :玻璃製品槽底需平坦,供 TLC
      板展開用。
2.2.5 高壓滅菌釜 (Autoclave):能 121℃ 15 lb/in2  滅菌 15 分鐘以
      上者。
2.2.6 微量吸管 (Micropipette):規格為 20μL、100 μL 及 200μL。
2.2.7 離心管 (Centrifuge tube) :玻璃或塑膠製品,容量為 50 mL 。
2.2.8 離心機 (Centrifuger):轉速可至 4,000 rpm 者。
2.2.9 培養皿:內徑約 9 cm ,深度 1.5-1.8cm,底皿之內外應平坦,無
      氣泡、刮傷或其它缺點。
2.2.10  恒溫培養箱:箱內溫度可控制在 36 ±1℃ 者。
2.2.11  攪拌均質器 (Blender)  或鐵胃 (Stomacher):能適用於無菌操
        作者。
2.2.12  冰箱:能維持 5 ± 3℃ 者。
2.2.13  吸管:通常使用者為 10mL 及 1mL,應有 0.1 mL 之刻度。
2.2.14  乾熱滅菌器:玻璃用具等之滅菌用,其內部中心溫度能達 170℃
        以上,並維持該溫度 1  小時以上者。
2.2.15  減壓濃縮裝置 (Rotary evaporator)。
2.2.16  測徑用游標尺 (Vernier calipers) 。
2.3 試藥:甲醇、2-丙醇、環己烷、四氯化碳等均採化學試藥級,沙利黴
    素鈉鹽標準品。
2.4 試驗菌:Bacillus subtilis ATCC 6633 芽孢懸浮液 (108 CFU/mL )
    。
2.5 培養基:
    抗生素培養基 1  號 (Antibiotic medium No.1) 之配製
    蛋白 (Peptone) 6.0 g
    胰消化乾酪素 (Pancreatic digest of casein) 4.0 g
    酵母抽出物 (Yeast extract) 3.0 g
    牛肉抽出物 (Beef extract) 1.5 g
    葡萄糖 (Dextrose) 1.0 g
    洋菜 (Agar) 15.0 g
    蒸餾水 1000 mL
    稱取以上成份加熱溶解,121℃ 滅菌 15 分鐘,最後 pH 值為 6.5±
    0.1。滅菌後待冷卻至約 50℃,以 0.1%之比例加入 B.subtilis 芽
    孢懸浮液,培養皿每只分裝 20mL ,生物分析盤則每只分裝 200  mL
    ,於平坦檯面自然凝固備用
2.6 展開液:
    環己烷:2-丙醇 (150:50, V/V)
2.7 標準溶液之配製:
    稱取適量之沙利黴素標準品於定量瓶中,以甲醇配製成 1000 μg/mL
    ,當作原液 (應於 5℃下冷藏,15  日內使用) 。取適量之原液置於
    定量瓶中,以無菌蒸餾水稀釋成.1.0, 2.0, 4.0,8.0 及16.0 μg/mL
    等五種不同濃度,其中 4.0 μg/mL 訂為參比濃度 (Reference con-
    centration)。
2.8 標準曲線之製作:
2.8.1 將經滅菌之不銹鋼圓筒投放於已配製好之培養基上,按 600  圓心
      角放置 6  個圓筒。
2.8.2 每一濃度沙利黴素之標準溶液均取三個培養皿為一組,於每個培養
      基上放置之 6  個圓筒相間之 3  個圓筒內注入標準溶液,其餘 3
      個圓筒注入參比濃度標準液。注入量為 280μL 。四種標準溶液 (
      參比濃度除外) 共需 12 個配製好之平板培養基。
2.8.3 於 36±1℃之恆溫箱中培養 17± 1 小時後,以抗生素抑菌圈測讀
      計或游標尺測量抑菌圈直徑之大小。
2.8.4 量取同一濃度標準溶液之 9  個抑菌圈直徑及 9  個參比濃度之抑
      菌圈直徑,分別計算平均值。
2.8.5 求取參比濃度 36 個抑菌圈直徑,計算其平均值,並以此作為該抗
      生素標準曲線之修正點 (Correction point) 。
2.8.6 以修正點和該抗生素參比濃度抑菌圈直徑平均值之差,調整各標準
      溶液抑菌圈直徑平均值,每一標準溶液因此可得一修正抑菌圈直徑
      平均值 (如當修正點為 20.0 mm,參比濃度抑菌圈平均值為 19.8m
      m ,二者之差為 0.2mm,樣品抑菌圈平均值若為 17.0 mm,則需修
      正為 17.2 mm) 。
2.8.7 在半對數函數紙上,以四種濃度之標準溶液修正抑菌圈直徑平均值
      及修正點為橫軸 (自然數值) ,濃度為縱軸 (對數值) ,繪出標準
      曲線。
2.8.8 該標準曲線最低濃度抗生直徑平均值 (L)  及最高濃度抗生直徑平
      均值
       (H)可由下列公式算出:
       L=(3a+2b+c-e)/5
       H=(3e+2d+c-a)/5
      a,b,d,e 為低至高濃度標準溶液之修正抑菌圈直徑平均值,c 為修
      正點。
2.9 檢液之調製:
2.9.1 稱取 10 克之檢體加甲醇 20mL ,振盪萃取 15 分鐘,以 2,200
      rpm 離心 10 分鐘,取上層液。
2.9.2 上層液加 20mL 四氯化碳,振搖 5  分鐘,以 2,200rpm 離心  10
      分鐘,取下層液。重覆此步驟 2  次,並合併下層液。
2.9.3 下層液於 60℃ 水浴下以減壓濃縮至乾 (或氮氣吹乾) 。
2.9.4 殘渣以甲醇定容至 2 mL ,作為檢液,供作圓筒平板法或生物自析
      鑑別法之用。
2.10  圓筒平板法(cylinder plate method):
2.10.1  將經滅菌之不銹鋼圓筒投放於培養基上,按 60° 圓心角放置 6
        個圓筒。
2.10.2  取上述培養皿 3  個,使用微量吸管吸取檢液 280 μm,分別注
        入於每個培養皿之 3  個間隔圓筒內,另外 3  個圓筒內則分別
        注入參比濃度標準溶液各 280 μL。
2.10.3  於 36 ± 1℃之恆溫箱中培養 17± 1 小時後,測量樣品檢液與
        抗生素參比濃度溶液之抑菌圈直徑。
2.10.4  若檢液無明顯抑菌圈 (直徑小於9 mm) 表示無沙利黴素之殘留,
        若有明顯抑制圈 (直徑 9mm  以上) 時,則繼續進行生物自析鑑
        別法。
2.11. 生物自析鑑別法 (bioautography):
2.11.1  於薄層層析板下端基線 3  公分處,分別設定檢液及沙利黴素標
        準液之原點,點間距離為 2  公分。
2.11.2  於設定之原點上,以微量吸管分別注入檢液及沙利黴素標準溶液
        各 30 μL 於薄層層析板。
2.11.3  將薄層層析板放入展開槽中,以展開液展至原點上方 15 公分處
        ,取出風乾至少 30 分鐘後,於 80℃ 烘箱乾燥 2  小時,冷卻
        備用。
2.11.4  將上述之薄層層析板密貼於裝有含 B.subtilis 孢子懸浮液抗生
        素培養基 1  號之生物分析盤,排除接觸面之氣泡,加皿蓋置於
        室溫下靜置至少 12 分鐘,移去薄層層析板。
2.11.5  將上述之生物分析盤移入 36±1 ℃ 之恆溫箱中培養 17 ±1 小
        時。
2.11.6  以一透明膠紙放在生物分析盤表面將各原點及抑菌點之位置及範
        圍用油性簽字筆描繪出。
2.11.7  以游標尺量標準品及樣品抑菌點中心到原點之高度以求出 Rf 值
         (Rf  值之計算為:抑菌點中心至原點之距離/展開液從原點展
        開之距離) 。當樣品抑菌點之 Rf 值和沙利黴素標準品之 Rf 值
        相同時,即可確認為有沙利黴素之殘留。
2.12  回收率試驗:
      分別添加 100 μg/mL 沙利黴素標準溶液 20,40,80,160 及 320μ
      L 於 10 克檢體中,使添加濃度分別為 0.2, 0.4, 0.8, 1.6 及 3
      .2 μg/g,做三重複試驗。依 2.9. 步驟調製檢液。再以 2.10.
      步驟分別測量其抑菌圈直徑。並以下列公式計算,求得樣品之回收
      率。各添加濃度之樣品回收率=A / B × 100%
      A:各添加濃度之檢液所產生之抑菌圈直徑平均值。
      B:5倍於添加濃度之標準溶液所產生之抑菌圈直徑平均值。
      樣品平均回收率為 5  添加濃度樣品回收率之平均值。
2.13  沙利黴素殘留量之估算:
      以沙利黴素標準溶液之修正點和參比濃度抑菌圈平均值之差,修正
      樣品抑菌圈平均值,以樣品之修正抑菌圈平均值由標準曲線求得樣
      品殘留沙利黴素濃度。並以下列公式計算,求得該樣品之沙利黴素
      實際殘留量。
      樣品沙利黴素殘留量 (ppm)  =S / R
      S:標準曲線上求得之樣品殘留沙利黴素濃度 (ppm) 。
      R:該類空白樣品添加沙利黴素試驗平均回收率 (%)。
      備註:本試驗方法之最低檢出含量為1μg/mL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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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國家標準總號 12322,類號 N6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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