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H值由適當之玻瑞電極裝置測定之
甲醛含量測定法
甲醛含量測定係依據甲醛與品紅亞硫酸(fuchsin sul-furous acid )
反應所呈現發色之程度而定。
以蒸餾水稀釋零點1W/V%甲醛標準液使成0.08%、0.01%及0.012 %
之標準稀釋液。
取標準稀釋液0.008 %、0.01%、0.012% 及檢體各
1ml ,分別加入2ml 品紅亞硫酸試液,於室溫下放置三十至六十分鐘,
比較檢體及標準稀釋液之呈色程度,以判定檢體中之甲醛含量。
試液之配製:
(1)0.1W/V%Formaldehyde標準液。
取1g之paraformaldehyde,加蒸餾水並加熱溶解,然後加蒸餾水至
1,000ml 。
取上述溶液5ml ,加15ml dimedone 試液,於100 ℃加熱一小時。
加入足量之醋酸,使之酸化。
於攝氏25℃靜置二小時,收集沉澱,以蒸餾水洗濯。
110-115 ℃於乾燥,秤重,若重量為Amg,則1ml 溶液中formalde
hyde含量為A×0.02054mg 。
以蒸餾水稀釋溶液,使formaldehyde濃度為零點 1W/V% 。
(2)Dimedone 試液──取0.5mg 之dimedone加蒸餾水並加熱溶解,冷卻
後,加蒸餾水至100ml 。
(3)Fuchsin sulfurous acid試液──取0.2g之Fuchsin 加入120ml 蒸餾
水,加熱溶解。冷卻後加入20ml之10%無水亞硫酸鈉,再加2ml 鹽酸
,加蒸餾水成200ml ,使用則須靜置一小時,此試液須新鮮配製。
(69、7、7衛署藥字第二六五五五六號衛生署公告)
硫柳汞含量測定法
硫柳汞含量測定係依據檢體中硫柳汞與dithizon反應之結果,於最大吸
光波長480nm 呈現之吸光度,測定出硫柳汞含量。
(1)硫柳汞校準曲線
分別取0.02W/V% 硫柳汞標準液2.5ml 、5.0ml
7.5ml ,各加蒸餾水至10ml,成為0.005 、0.01、0.015%之標準稀
釋液。
標準稀釋液各取0.5ml ,加蒸餾水四點五ml,再加稀硫酸(約0.5
N)5ml 及dithizon 試液10ml,分別振盪混合五分鐘,靜置至四
氯化碳層與水層分離。
各取鑒氯化碳層,加蒸餾水10ml,混合後靜置,棄水層。
各加氨試液10ml,振盪混合後,靜置,棄水層,此氨水洗滌須連續
操作三次。
各加蒸餾水10ml,混合後,棄水層。
各四氯化碳以濾過濾,濾液於波長480nm 測吸光度,做成硫柳汞校
準曲線。
(2)檢體之硫柳汞含量
取檢體零點5ml 與標準稀釋液同樣操作,測定其吸光度,根據硫柳
汞校準曲線,求出檢體之硫柳汞含量。
另以蒸餾水經同樣操作,作為空白試驗。
試液之配製:
(1)0.02W/V% 硫柳汞標準液──取硫柳汞20mg加蒸餾水至100ml 溶解
之,置暗處保存。
(2)Dithizon 試液──取dithizon2.0mg 加四氯化碳至100ml ,溶解之
。
(3)氨試液──取28%氨水60ml加蒸餾水至100ml 。
(69、7、7衛署藥字第二六五五五六號衛生署公告)
鋁含量測定法
將檢體振盪使成均勻之懸浮液,正確抽取1ml 加0.5 N鹽酸1.5ml 及蒸
餾水2ml ,放置至呈透明為止。再以蒸餾水稀釋至鋁含量約為2υg/m
l 之檢體稀釋液。正確抽取零點1W/V%鋁標準液1ml ,加蒸餾水至50
0ml ,使成為2υg/ml 鋁標準稀釋液。
取檢體稀釋液及鋁標準稀釋液各1ml ,分別加入1 M醋酸鹽緩衝液((
PH=5.65)1ml 及stilbaxo試液0.5ml ,於室溫放置二十分鐘後,以
分光光度計於波長530nm 測定其吸光度。檢體中鋁含量計量法如下:
檢體吸光度
A1=(υg/ml)=2.0 ×──────×檢體稀釋倍數標準液吸光度
試液之配製:
(1)1M醋酸鹽緩衝溶液(PH=5.55-5.75 )──取一容之醋酸(6g冰
醋酸溶於10ml蒸餾水),與九容之醋酸鈉溶液(13.6g 醋酸鈉溶於10
0ml 蒸餾水)混合之。
(2)Stilbazo試液──取stibazo 60mg磨碎之,加蒸餾水100ml ,過濾,
取1ml 濾液,加1M醋酸鹽緩衝液(PH=5.65)10ml,加蒸餾水14m
l ,於25%放置二十分鐘。本試液於波長420nm ,其吸光度必須在零
點八五以上才可使用。
(69、7、7衛署藥字第二六五五五六號衛生署公告)
酚含量測定法
酚含量測定係依據檢體中之酚與對硝基苯胺(p-nitro-aniline )及亞
硝酸試液之呈色反應測定之。
(1)酚校準曲線:
正確量取酚一點零g加蒸餾水至1,000ml 使終濃度為0.1W/V%之
標準液。分別取標準液2.5ml 、5.0ml 、及7.5ml ,各加蒸餾水至
50ml,作為標準稀釋液。
標準稀釋液各取1ml ,加蒸餾水至30ml,再加50W/V% 醋酸鈉溶
液1ml ,作為A液。
另取0.3/W/V% 對硝基苯胺溶液5ml ,加入10W/V% 亞硝酸鈉
溶液0.15ml作為B液。
取B液1ml 加入A液中混合,放置一分鐘後,加入10W/V% 碳酸
鈉溶液2ml 晃動均勻,再加蒸餾水至50ml,振湯,放置室溫十分鐘
以上。
以分光光度計於波長550nm ,分別立即測定吸光度,做成酚校準曲
線。
(2)檢體之酚含量:
正確取疫苗檢體1ml ,加蒸餾水至50ml,作為檢體稀釋液。
取檢體稀釋液1ml 與標準稀釋液同時同樣操作,測定其吸光度,根
據酚校準曲線,求出檢體之酚含量。
另以蒸餾水經同樣操作,作為空白試驗。
試液之配製:
0.3W/V%對硝基苯胺溶液──取對硝基苯胺1.5g,加入10N鹽酸
40ml,溶解後再加蒸餾水至五百ml。
(70、1、30衛署藥字第三一一0一0號衛生署公告)
含濕度測定法
含濕度測定法檢體於減壓下加熱乾燥,從檢體減少的重量,測定檢體之
含水量。
測定法──預先乾燥瓶塞附有一內徑為0.20~0.25mm毛細管之稱量瓶,
精確稱量其重量檢體30至50mg裝入稱量瓶內,精確稱量,計算檢體之重
量。將含檢體之稱量放在五氧化二磷上於大氣壓力5mmHg以下之真空乾
燥機內,60℃乾燥3小時。乾燥完畢後,於含氧化二磷;或矽膠之乾燥
器內放冷至室溫,精確稱定重量。
含濕度計算──檢體之含濕度以下列公式計算之。
乾燥後減少之重量
含濕度(%)=─────────×100
檢體原來之重量
(70、10、27衛署藥字第三四七一九一號衛生署公告)
蛋白氮測定法
蛋白氮測定法係以檢體加入三氯醋酸溶液,並加熱之。產生之沉澱,以
微量凱氏(Kjeldahl)法測定其蛋白氮含量。
測定法──取相當於蛋白氮量10至500 υg之檢體對應量放入離心管,
加入1/10量之50%三氯醋酸鈉溶液,於100 ℃加熱十五分鐘,放冷至室
溫後,以約800g(3.000 r.p.m.)離心十分鐘。其沉澱物加適量之5%
三氯醋酸溶液振盪後,再離心之,以少量之IM氫氧化鈉溶液將沈澱物
移入微量凱氏燒瓶內,依照微量凱氏氮測定法測定其氮含量。
由試驗所得氮量換算蛋白質,以下列公式計算之
1mg 氮=6.25mg蛋白質
(69、7、7衛署藥字第二六五五五六號衛生署公告)
滅菌檢查法
滅菌檢查法之操作必須十分嚴密,應由技術熟練之專門人員擔任,所有
操作應在無菌場所中進行,操作場所之空氣須先經過濾處理,嚴格注意
勿受微生物之污染,並應避免紫外光線直接照射,亦不得不在經噴射氣
化殺菌劑之處所操作。
培養基──檢查所用之培養基可按照下列方法配製,或用相同成份之無
水培養基配製,惟製成之培養基應符合下列方法所示之規定。
配妥之培養基須用二種以上依賴此培養基生長之微生物(如為製造過程
及檢查時存在於四週環境之微生物更佳)接種之,以試驗其效能。且應
使用一種以上之接種稀釋液接種,以顯示最少量之微生物,亦可在此培
養基上生長。為確定培養基本身無微生物存在,可將其置於本法所規定
之溫度及時間內培養。
將分裝於適當容器中之培養基滅菌時,所需之滅菌溫度應儘可能於最短
時間內達到。滅菌後應快速冷卻,以保持培養基之生長效力。將培養基
容器封口時,應避免引入空氣中或其他來源之污染物,且封口後可使培
養過程中培養基之蒸發減少。滅菌後之培養基應於攝氏二十至三十度避
光貯之。
硫醇乙酸鹽培養基(Fluid Thioglycollate Medium )A適用於外觀澄
明之液體製劑檢體。如為呈現混濁或具黏性之製劑,則用硫醇乙酸培養
基B但後者需較新鮮配製且使用前應先煮沸並冷卻之。大豆分解蛋白質
乾酪素培養基(Soybean-Casein Digest Medium)用於微量好氣菌或黴
菌之檢查,特別有效。
培養基I──硫醇乙酸鹽培養基A
L──胱胺酸(L-Cystine)0.5g
瓊脂(Agar )(顆粒狀者含水不超過15%) 0.75g
氯化鈉 2.5g
葡萄糖 5.5g
酵母浸膏(Yeast Extract ) 5.0g胰消化乾酪素(
Pancreatic Digest of
Casein) 15.0g
硫醇乙酸納(Sodium Thioglycollate
或硫醇乙酸0.3ml ) 0.5g雷沙紫納(Res
azurin Sodium)
溶液(1比1000)新鮮配製者 1.0ml
水 1000ml
取L──胱胺酸、瓊脂、氯化鈉、葡萄糖、酵母浸膏胰消化乾酪素,
與水1000ml混合,加熱溶解,再加硫醇乙酸鈉或硫醇乙酸。必要時以
氫氧化鈉試液調整其PH值,使於滅菌後為7.1 ±0.2 。如必須過濾
時則將溶液
加熱,但避免煮沸,以潤濕之濾紙趁熱過濾,再加入雷沙紫鈉溶液,
混合均勻,分裝於表面積與高度有適當比例之容器中,使於培養終了
時,因吸收氧而產生顏色變化之培養基,不超過容器之上二分之一。
分裝完畢後置加壓蒸氣滅菌器中滅菌。如本品因水分蒸發而失去流動
性則不可應用,或上部三分之一已現石竹紅色時亦不可再用,但如水
鍋上加熱而石竹紅色消失,則仍可用。
培養基Ⅱ──硫醇乙酸鹽培養基B
L-胱胺酸(L-Cystine) 0.5g
氯化鈉 2.5g
葡萄糖 5.5g
酵母浸膏(Yeast Extract ) 5.0g胰消化乾酪素(
Pancreatic Digest of
Casein) 15.0g
硫醇乙酸納(Sodium Thioglycollate
或硫醇乙酸零點三ml) 0.5g
雷沙紫納(Resazurin Sodium)
溶液(一比一千)新鮮配製者 1.0ml
水 1000ml
將上列成分置於適當容器中加熱溶解,混合均勻。必要時以氫氧化鈉試
液調整其值PH值,使於滅菌後為7.1 ±0.2 。必要時過濾,分裝於適
當容器內並置加壓蒸氣滅菌器中滅菌。
培養基Ⅲ──大豆分解蛋白質──乾酪素培養基
胰消化乾酪素(Pancreatic Digest of
Casein ) 17.0g木瓜消化大豆(
Papaic Digest of
Soybean Meal) 3.0g
氯化鈉 5.0g
磷酸氫二鉀 2.5g
葡萄糖 2.5g
水 1000ml
將上列固體溶於水並溫熱助溶之。將溶液冷至室溫。必要時以氫氧化鈉
試液調整其PH值,使於滅菌後為7.3 ±0.2 。必要時過濾使澄明,分
裝於適當容量內置加壓蒸氣滅菌器中滅菌。
檢體是否具抑菌性及/或抑黴菌性,應於滅菌檢查前先作預試,其方法
如下:
於含培養基15,40 或30ml之培養管中加入表一所列規定量檢體。於含檢
體之培養管及不含檢體之對照試驗管中,各接種以對檢體敏感之細菌及
/或黴菌(包括好氣桿菌及厭氣桿菌之孢子)。接種後置規定溫度下培
養七日以上。
如含檢體培養管中微生物生長情形與對照管中出現者相當,則檢體不具
抑菌性及/或抑黴菌性,此時可依表一決定檢體與培養基之用量。如試
驗結果顯示檢體具有抑菌性及/或抑黴菌性時,則以規定量之檢體及較
大量之培養基重複上述試驗,以求得不影響試驗菌種之生長時所用檢體
與培養基量之比例。
如規定量之檢體於培養基100ml 中具有抑菌性及/或抑徽菌性,則降低
檢體用量,達到不影響微生物之生長時,記錄培養基100ml 中應含檢體
之最大量。如檢體係液體或懸浮液而檢體量需少於1ml 時,則增加培養
基之量,以稀釋檢體1ml 至不抑微生物之生長為度。如係不易溶解或分
散之固體檢體,而其用量需少於50mg時,可增加培養基之量,使檢體50
mg稀釋至無制作用為度。記錄所得檢體與培養基用量之比例作為日後例
行檢查該檢體時之依據。不用性質之檢體一般操作與應用不同,滅菌方
法以及其他種種操作因素皆可能影響滅菌檢查之結果,故在滅菌檢查作
業中對下列各種因素應予注意:
檢體容器之開啟──以適當抗菌劑擦拭安瓿之外表或容器之封口部份,
再以適當無菌操作方法取出其內容物。取樣──視一次分裝之產品數量
,依表二之規定抽取一定數量之容器,其每一容器之內容量少於2ml 者
並須加倍抽取。
由每一容器中取出不少於規定量之檢體,加入規定量之培養基中(見表
一)。如容器之內容物數量足夠時,應將其分為二份,加入規定之二種
培養基中。
檢查法
(1)直接接種法:
液體──以滅菌吸管或注射針筒量取規定檢體移置硫醇乙酸鹽培養基
及大豆分解蛋白質乾酪素培養基上,混合均勻(但須避免過多之空氣
進入)。
固體──由每一容器中以適當之滅菌稀釋液溶解或懸浮後,抽取出約
相當於300mg 之乾燥固體(如容器內容物不足此量時則取其全部),
加入於培養基上,混合均勻。
(2)微孔濾膜過濾法:
滅菌檢查可應用微孔濾膜過濾器進行檢驗。具抑菌性及/或抑黴菌性
之檢體,尤宜採用本法檢驗。操作時將檢體溶解或懸浮於適當滅菌液
體中,所得溶液或懸浮液已滅菌之微孔濾膜過濾器,再取微孔濾膜作
培養試驗。如檢體不能以上法操作時,可以滅菌沖洗液沖洗檢查,將
所得洗液經微孔濾膜過濾,再取微孔濾膜作培養試驗。本法之操作應
由技術熟練之專門人員擔任,並應經常作正、負對照試驗。如確知法
之精確性,亦應以不同種類微生物之微量污染液(約含10個細包)過
濾試驗之。
儀器──微孔濾膜過濾器由過濾瓶及裝有微孔濾膜之漏斗組成。適用
於滅菌檢查之微孔濾膜,孔徑為0.45±0.02um,直徑約0.45mm,於70
㎝汞柱壓力差下保持水之流速為55-75ml /每分鐘為度。進行滅菌檢
查前應將微孔濾膜過濾器經加壓蒸氣滅菌法滅菌。
稀釋液──取蛋白1g溶於一千ml水中,並過濾或離心使達澄明。調
整其PH值為7.1 ±0.20分裝於錐形燒瓶中,使各為100ml ,再於12
0℃ 滅菌二十分鐘。液體──以液體操作法由容器中移置規定量之檢
體至過濾器上,以真空抽氣法過濾,如檢體為懸浮液,不易濾過,可
添加滅菌稀釋液於貯管中先行稀釋,再例入濾器過濾,以增快流速。
如檢體具有抑菌性或含有抑菌劑時,以滅菌釋液沖洗濾器 1~3次,
每次100ml ,再以微孔濾膜過濾洗液。
過濾後以無菌操作法取出微孔濾膜,分出一半移置於大豆分解蛋白質
──乾酪素培養基100ml 中;另一半
濾膜移置於硫醇乙酸鹽培養基100ml 中。
固體──由每一容器中以適當量之滅菌稀釋液溶解或懸浮後,抽取出
約相當於三百mg之之乾燥固體(如容器內容物不足此量時則取其全部
),置於含有適量滅菌稀釋液之滅菌容器中。為了便於過濾,可多加
滅菌稀釋液。過濾後取微孔濾膜同上法試驗之。
觀察與結果之判定
將含檢體之硫醇乙酸鈉鹽培養基移置於30℃-35℃培養,大豆分解蛋白
質──乾酪素培養基移置於20℃-25℃培養,分別觀察七日以上,判斷
是否有微生物之生長。如檢體於培養時能使培養基發生混濁,以致無法
判斷是否有微生物之生長。則於培養後三至七日內,取此培養基少許,
移置於新鮮配製之相同培養基上,繼續培養二種培養基七日以上,以判
斷是否有微生物之生長。
如第一次檢查結果無微生物之生長,即檢體符合滅菌檢查之規定。如有
微生物生長‧除非經由再試驗或其他方法顯示原試驗之不足採信,否則
檢體不符合滅菌檢查之規定。
(69、7、7衛署藥字第二六五五五六號衛生署公告)
黴漿菌檢查法
培養基──使用下述黴漿菌液體增菌培養基及黴漿菌固體培養基,或其
他適當之固體培養基及液體培養基。
黴漿菌液體增菌培養基
牛心肌浸出液培養基 87.5ml
20W/V% 酵母浸出液 2.5ml
馬血清 10.0ml
細切牛心肌,加入其重量二倍之水後,攪拌,於攝氏二至五度放置24
小時,然後煮沸及用濾紙過濾。加入肉製蛋白(Meat Peptone)1.
0 W/V% 及氯化鈉0.5W/V%,溶解後滅菌,PH為7.8~8.0。此牛
心肌浸出液培養基放冷至54-55 ℃,加入20W/V% 酵母浸出液及馬血
清,混合,在54-55 ℃放置30分鐘後,分裝之。
在此培養基以肺炎黴漿菌(Mpneumoniae)及其他任一種黴漿菌接種後
,於攝氏36±1℃培養4日,應有增殖。
黴漿菌固體培養基加瓊脂1.4W/V%於黴漿菌液體增菌培養基製成。
取樣──取檢體6-8ml ,依下列方法進行試驗,如無法在當日完成試驗
時,檢體須置於-20℃以下保存。
檢查法
一、直接塗抹培養法:
每個培養皿接種檢體0.1ml ,每檢體使用20個培養皿以上,均勻地
接種於培養基表面,於攝氏36±1℃各以半數培養皿分別放置於好
氣性及嫌氣性培養皿中培養之。
二、增菌培養法:
每試管裝入液體培養基10ml,每支試管接種檢體0.2ml ,每檢體使
用培養管20支以上。接種後於36±1℃各以半數檢體培養管分別放
置於好氣性及嫌氣性培養器中,培養4日以上,然後由每試管培養
液各取0.1ml ,分別接種在一個固體培養基之培養皿內,以上述相
同之條件培養。接種後之剩餘培養液,於2-5 ℃保存到試驗結束為
止,以備複驗所需。
觀察與結果之判定
各個培養5-14四日後,如有疑似黴漿菌菌落時,以D-ienes 染色液染
色鏡檢之。
上述之試驗,未被確定為黴漿菌菌落時始判定為合格。
(70、10、27衛署藥字第三四七一九一號衛生署公告)
結核桿菌檢查法
培養基──檢查所用之培養基為1%小川培養基(Og-awa's Medium
)或其他適當之培養基。
1%小川培養基
磷酸二氫鉀(KHPO) 10.0g
麩氨酸鈉(Sodium Glutamate) 10.0g
水 1000ml
取磷酸二氫鉀,麩氨酸鈉與水1000ml混合,於100 ℃,30分鐘加熱溶解
,作為原液。
原液 500ml
甘油 30ml
2%孔雀石錄(Malachite Green ) 30ml
雞蛋 1000ml
取原液、甘油、2%孔雀石綠溶液與雞蛋充分攪伴混合後,以紗布過濾
,定量分裝入試管作成斜面,於80-85%經40分鐘連續三天之加熱滅菌。
取樣──每檢體使用培養管20支以上,每培養管接種檢體0.2ml 。
檢查法
除另有規定外,檢體培養管於37-38℃培養4-6週。
觀察與結果之判定
培養終了時,觀察結果,沒有結核桿菌菌落發育始判定為合格。
(70、10、27衛署藥字第三四七一九一號衛生署公告)
熱原試驗法
試驗動物:
選擇體重在1.5kg 以上之健康成年家兔、個別置於籠內,放置試驗室中
,保持安靜免驚擾而影響其體溫,並按時飼以規定之適當飼料,擇其體
重不減輕者,以供試驗,飼養處所之溫度,以能調節至恒濕恒溫者最佳
,否則夏季不可高於30℃,冬季不可低於13℃。進行試驗中之室溫亦應
保持不變或溫度之差異不超過±3℃為準。
試驗動物如係未供熱原試驗者,則在其首次側應試驗之前應先做一虛擬
試驗,該試驗應包括熱原試驗之一切步驟,但不注射檢體。
試驗動物如已供熱原試驗,但並無熱原反應者,則應有四十八小時以上
之休養。如試驗且受熱原反應者,則須休養二星期後,始可再供試驗之
用。試驗動物不得使用為相同抗原檢體之重複試驗。
檢溫法:
試驗所用之溫度計,以分刻度為0.1 ℃之精確肛門溫度計,並經校正者
為準。測定動物正常體溫時,應記錄體溫計到達最高體溫所需之時間,
以備試驗時檢溫時間之依據。溫度計用前後均應嚴格滅菌,以防感染。
檢溫時需將溫度計小心插入動物肛門內,通常插入深度約7.5 ㎝,待經
過檢溫所需之時間後,取出溫度計記錄其溫度。
試驗法:
將家兔三隻安置於適當之固定器中,在注射檢體之前約四十分鐘內,測
量動物之體溫共三次,以定其正常體溫。如其正常體溫之差異超過1℃
,或雖相等而體溫在38.9-39.8℃範圍之外時,則家兔不得供試驗之用
。於試驗期間及試驗當日內,除供給飲水外不得給予一切飼料,並在與
飼養相同之環境下進行試驗。將注射器、針頭及其他具於250 ℃乾熱三
十分鐘以除去熱原,或使用無熱原性者,在檢定第三次體溫後四十分鐘
內,除另有規定外,對每家兔施以每公斤體重用檢體10ml(抗毒素、抗
毒血清為3.0ml ,兩種球蛋白血清為1.0ml )之注射量。將檢體溫熱至
約37℃,自耳靜脈注射入兔體內。注射後每隔一小時檢查其體溫一次,
共三次,分別記錄個家兔之每次體溫。如三隻家兔中無一隻之體溫上升
超過
0.6 ℃,或三隻家兔之體溫上升總和不超過1.4 ℃,則表示該檢體中無
熱原。如三隻家兔中有一隻或兩隻之體溫上升超過0.6 ℃,或三家兔之
體溫上升總和超過 1.4℃,則需另用家兔五隻重行試驗。如在全部八隻
家兔中未有三隻上之體溫上升各超過0.6 ℃,或八隻家兔之體溫上升總
和少於3.7 ℃,則表示檢體中無熱原存在。(69、7、7衛署藥字第二六
五五五六號衛生署公告)
異常毒性試驗
取體重300-400g之豚鼠二隻以上,各以檢體5ml ;及取體重約20g之小
白鼠五隻以上,各以檢體0.5ml 施行腹腔內注射。七日內各試驗動物應
符合下列條件:(1) 不得死亡。(2) 不得出現意外之症狀(3) 體重恢復
正常。
(69、7、7衛署藥字第二六五五五六號衛生署公告)
白喉抗毒素效價測定法
白喉毒素溶液:
取適量之白喉毒素以生理氯化鈉溶液稀釋,使每2ml 含IL+劑量。所謂
IL+劑量係該劑量之白喉毒素為1抗毒單位的標準白喉抗毒素混合後,
並於室溫中靜置一小時。以皮下注射250g左右於豚鼠,恰可使試驗種物
於九十六小時左右死亡。
標準白喉抗毒溶液:
標準白喉抗毒素係稀釋於由二容甘油及一容生氣氯化鈉溶液混合成的溶
液中,每ml含十抗毒單位。用時以生時氯化鈉溶液稀釋使成每2ml 含1
抗毒單位。
檢體白喉抗毒素溶液:
以標籤上所示效價110%為準,以生理氯化鈉溶液稀釋成每2ml 含抗毒1
單位。
試驗法
將稀釋的標準白喉抗毒素溶液及檢體白喉抗毒素溶液,分別與白喉毒素
溶液等量混合,於室溫中靜置一小時後,將混合液各4ml 分別由皮下注
入250g左右之豚鼠體內,注射後觀察四天,對照試驗動物應於約九十六
小時左右死亡,而注射檢體抗毒素與毒素混合液之試驗動物,其生存時
間應在九十六小時以上,方始合格。
(69、7、7衛署藥字第二六五五五六號衛生署公告)
破傷風毒素效價測定法
破傷風毒素溶液:
取適量之破傷風毒素以生理氯化鈉溶液稀釋,使0.2ml 含L+/10劑量,
所謂L+/10劑量係該劑之破傷風毒素與
0.1 抗毒單位的標準破傷風抗毒素混合後,並於室溫中靜置一小時,以
皮下注射15-17小白鼠體內,恰可使試驗動物於九十六小時左右死亡。
標準破傷風抗毒素溶液:
標準破傷風抗毒素係稀釋於二容甘油一容生理氯化鈉混合成的溶液中,
使每ml含5抗毒單位。用時以生理氯化鈉溶液稀釋成三種稀釋液,使每
0.2ml 各含0.09、0.10及0.11抗毒單位。
檢體破傷風抗毒素溶液:
依標籤上所示效價110%為準,以生理氯化鈉溶液稀釋成三種稀釋液,做
每0.2ml 中各含0.09、0.1 及0.11抗毒單位。
試驗法
試驗動物為15-17g小白鼠。
(1)對照試驗──將稀釋的破傷風毒素溶液與標準品三種稀釋液分別等量
混合,於室溫中靜置一小時後,取0.4ml 皮下注入小白鼠腿部內側;
每一種混合液至少注射二隻,注射後至少觀察五天。注射L+/10破傷
風毒素與零點一單位抗毒素混合液之試驗動物應於注射後九十六小時
左右死亡,而混以零點零九抗毒單位者之死亡應稍早,混以零點一一
抗毒單位者應稍遲。
(2)檢體試驗──將稀釋的破傷風毒素與檢體的三種稀釋液分別等量混合
,於室溫中靜置一小時後,取0.4ml 皮下注入小白鼠腿部內側;每一
種混合液至少注射兩隻,同樣觀察五天,檢體試驗應與對照試驗同時
施行。試驗動物之死亡情形應與對照試驗動物相似且試驗動物活的時
間稍久,方始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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