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組織條例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4年5月20日

條文關聯

本會置主任委員一人,特任,綜理會務;副主任委員一人至三人,職位均
比照第十四職等,襄助會務。
本會置委員十一人,由行政院院長指定行政院政務委員、中央銀行總裁、
財政部部長、經濟部部長、交通部部長、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主任委員、行
政院秘書長、行政院主計長及聘用有關人員充任之。除聘用者外,餘為無
給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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