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公文流程管理稽核計畫
時間: 中華民國103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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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依據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以下簡稱本局)依行政院「文書處理手
    冊」、「文書流程管理作業規範」及本局公文處理作業要點規定,訂
    定本計畫。

貳、目的
一、強化本局各層級人員之公文自我管理意識,提升公文處理時效及品質
    。
二、明確公文流程管理作業權責,分層負責,逐級考核,落實公文稽催。
三、分析公文管理流程,發掘問題,尋找瓶頸所在,作為檢討改進依據。

參、稽核對象及重點
一、稽核對象:單位收發、承辦人員與各級主管及核稿人員。
二、稽核重點:公文基本資料登錄是否完備、公文流程及時效是否管制、
    公文稽催是否確實、未辦結公文是否適時提示注意、逾辦理期限公文
    是否辦理展期、公文製作品質是否良好、結案公文是否歸檔、歷次公
    文流程管理稽核改進建議是否落實及其他與公文品質管理有關之措施
    。

肆、實施方式
一、平時稽核
    各組室單位登記桌應每週對將屆辦理期限或逾期公文之稽催及稽催結
    果缺失之檢討改進建立紀錄,送陳單位主管核閱,以避免積壓公文。
二、定期稽核
  (一)成立「稽核小組」,由主任秘書擔任召集人,各組室指派專門委
        員以上人員及人事室、會計室主任為小組委員,進行稽核評鑑。
  (二)原則每年 9月辦理當年公文稽核,並抽調各組室已辦結案件檔卷
        至少 5件受檢,公文抽調時應注意其代表性、多樣性及異常性。
  (三)辦理定期稽核前,「稽核小組」應先召開籌備會議,就各委員擬
        抽調組室、稽核公文件數、稽核公文清單及稽核項目內容等事宜
        進行討論,並由各委員填具「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公文流
        程管理稽核清單」(如附表 1),經全體委員確認後辦理。
  (四)秘書室依據前項確認後之稽核清單統一調卷,提報「稽核小組」
        召開「公文流程管理稽核評鑑會議」。
  (五)「稽核小組」應就公文之收發紀錄、公文品質、公文稽催、公文
        辦理日數、檔案歸檔情形等進行稽核,檢視公文流程清單,並依
        「公文流程管理稽核項目及評核表」(以下簡稱稽核項目及評核
        表,如附表 2)提供改進建議並進行評分,稽核項目及評核表之
        細項內容,得依「公文流程管理稽核評鑑會議」決議逕予調整之
        。
  (六)定期稽核作業程序如「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公文流程管理
        定期稽核作業流程圖」(如附圖)。

伍、成績計算
一、各委員依照評分結果排定組室序次;將各委員評核序次加總後,以總
    序次最低者為第1名,次低者為第2名,依此類推。
二、成績相同者由稽核小組成員以無記名投票決定名次。

陸、獎懲
一、評定成績列為第1名之組室,發予新台幣參仟元等值之獎品。
二、評定成績列為第2名之組室,發予新台幣貳仟元等值之獎品。
三、評定成績列為第3名之組室,發予新台幣壹仟元等值之獎品。
四、發現相關疏失人員,應查明原因,簽請權責長官處理。

柒、經費來源
    由本局年度預算相關科目項下支應。

捌、本計畫於奉  局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