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科學園區設置管理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107年6月6日

條文關聯

科學事業經管理局認定其科學技術對產業發展有特殊貢獻者,得減免其承
租土地五年以內之租金。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