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公告依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十一條第二項 規定訂定之。
二、優良農產品驗證資訊之查詢管道為台灣優良農產品管理入口網(http s://cas.coa.gov.tw/)。
三、前點驗證資訊之查詢管道應以網址或二維條碼標示於農產品本身、包 裝或容器上。但優良農產品已依本法第十一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六款 及第八款規定完整標示者,得免予標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