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漁業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7年12月26日

條文關聯

進口漁業生產所必需之漁船、漁具及漁業資材,為國內尚未生產或生產不
足者,免徵或減徵關稅。漁業試驗研究機關進口試驗研究所必需之用品,
免徵關稅。
前項減免項目及標準,由行政院訂定發布之。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