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南區職業訓練中心辦事細則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3年2月15日

條文關聯

  本中心主任綜理中心業務,並設左列各課(室):
  一、教務課。
  二、輔導課。
  三、行政課。
  四、人事室。
  五、會計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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