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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舊船解體安全衛生設施標準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79年07月27日
條文關聯
無格式複製
第二十六條
雇主對各種起重設備,均應依勞工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四章及起重昇降 機具安全規則之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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