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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舊船解體安全衛生設施標準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79年07月27日
條文關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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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條
解體船在靠泊舊船解體工作場所前,雇主應先在碼頭預置橡膠或繩編防 舷碰墊,以免解體船碰壞解體碼頭,靠泊後應配置員工看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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