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事業廢水管理辦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83年07月13日

條文關聯

  土壤處理事業廢水之設施,其原有功能已減少者,應採取防治措施,已
  消失者,應即停止使用。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