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法概要依據油品比重輕於水之特性,觀測地下儲槽系統鄰近之地下
水標準監測井中是否有浮油,或監測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指定
之監測項目,以判斷地下儲槽系統是否有油品之洩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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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適用範圍
(一)適用於地下儲槽及管線油品洩漏之監測。
(二)依據「加油站防止污染地下水體設施及監測設備設置管理辦法」
之規定,地下水水位不低於地表下 7公尺之場址才適用本監測方
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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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干擾
(一)地下儲槽系統上方必須有隔絕地表油污入滲土壤之鋪面。
(二)上游地下水流必須無油品污染。
(三)井篩頂部須高於地下水位面。
(四)監測井篩套管應具有防止土壤或濾料侵入井內之功能。
(五)監測井於高、低地下水位應能測得滲漏物質,其地表至濾料頂端
並應予密封。
(六)監測井應置於開挖回填區範圍內或緊鄰儲槽。
(七)地下儲槽系統與監測井間介質之水力傳導係數不得小於每秒0.01
公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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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設備及材料
(一)地下水標準監測井:井徑一般建議為2英吋或4英吋,且依據「加
油站防止污染地下水體設施及監測設備設置管理辦法」之規定,
監測井應於地下儲槽上游設置一口以上、下游設置二口以上。
(二)可燃性氣體檢測器(Combustiblegasindic ator;C.G.I.,簡稱
測爆器):用於測定爆炸下限( LowerExplosiveLimit)百分比
(%LE L)。偵測範圍:0~100%LEL。
(三)洗井設備:以貝勒管洗井或選用可調整汲水速率之抽水泵,其材
質應具化學鈍性,汲水時不致產生氣提、氣曝作用及濁度增加等
現象者為宜。
(四)量尺:材質應具化學鈍性且不易對分析物造成吸附或脫附者為宜
。
可用一般量尺或採用電子偵測式水位計,其刻度須可讀到 0.1公
分,或採用其他功能相當之水位計。
(五)貝勒管( Bailers):為地下水人工取樣之採樣設備。貝勒管材
質以鐵弗龍為佳,不可採用化學相容性材質。
(六)油品自動感測裝置:如油水界面計,用於感應油和水混合後的靜
態分界面,須使用防爆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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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步驟本項作業流程如圖1所示,詳細說明如下:
(一)背景記錄及洗井作業
1.以適當工具開啟監測井。
2.檢視井況,若井況不佳(如崩井)則須進行修護保養。若監測
井中有會影響浮油監測的雜質或雜物,則須進行洗井作業。
3.填寫「地下水監測結果紀錄表」(如表1)。
(1)採樣日期及採樣地點等基本資料,並將井口至井篩頂部的深
度填寫於「井篩深度」欄中。
(2)記錄現場環境描述。
(3)記錄洗井前相關資料,包括下列項目:
A.井管內徑(直徑)的大小,並記錄於「井管內徑」欄中。
B.地下水位量測
C.量測井底至井口的高度,並將此記錄於「井底至井口深度
」欄中。
D.拉起量尺時,觀察是否有泥沙附著在水位計之探針上,若
有此現象,記錄在「地下水監測結果紀錄表」(如表 1)
的附註中。
E.計算井水深度:井水深度(公尺)=井底至井口深度(公
尺)-水位面至井口深度(公尺)
F.記錄井水體積:井水體積(公升)=0.51x直徑(吋)x
直徑(吋)x井水深度(公尺),或井水體積(公升)=
0.0785x直徑(公分)x直徑(公分)x井水深度(公尺
)。
直徑2吋監測井井水體積(公升)=2.0x井水深度(公尺)
直徑4吋監測井井水體積(公升)=8.1x井水深度(公尺)
4.洗井作業
(1)洗井時可採用抽水泵或貝勒管進行,建議去除井中懸浮雜物
及至少抽除3倍的井柱水體積。
(2)洗井完成後須靜待回水至原有地下水位始能進行浮油監測作
業。
(二)監測作業
1.以油品自動感測裝置(如油水界面計)來監測是否有油品滲漏
,若有浮油並紀錄浮油厚度於「地下水監測結果紀錄表」(如
表1)。此方法亦可進行連續監測。
2.若採人工取樣,用貝勒管為採樣設備自地下水井緩慢取樣。
貝勒管放置位置為地下水位面附近,以取得具代表性水樣,且
貝勒管在井中的移動應緩緩上升或下降,以避免井水之擾動,
貝勒管頂部應高於地下水位面。取出靜置後目視檢查是否有浮
油或油花,若有浮油並記錄浮油厚度、顏色及氣味(辛辣否)
於「地下水監測結果紀錄表」(如表1)。
3.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指定之監測項目,則依據環保署「
監測井地下水採樣方法」採樣,並依相關規定儲存、運送至許
可檢測機構檢驗。
(三)復原作業
1.將監測井防水井頂蓋鎖緊,並回復保護套管井頂蓋及上緊螺絲
鎖。
2.所有取樣工作完成後,須以乾淨的刷子和無磷清潔劑清洗取樣
及洗井設備,並用去離子水沖洗乾淨。
3.須進行清洗之設備應包括:量尺、貝勒管、油水界面計、手套
、繩子、抽水泵、汲水管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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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結果處理地下水監測結果判定說明如下:
1.判定正常:無發現油花或浮油滲漏。
2.判定異常:以貝勒管人工取樣發現油花或油氣味,且有疑似浮油厚
度<3mm(約1/8英吋)時,則判定異常,建議追蹤可能污染原因。
3.判定洩漏:以油品自動感測裝置(如油水界面計)監測發現有油品
滲漏感應或以貝勒管人工取樣發現浮油厚度(3mm(約1/8英吋)時
,則判定為油品洩漏,建議追蹤可能污染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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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參考資料
(一)「加油站防止污染地下水體設施及監測設備設置管理辦法」,行
政院環境保護署,95年7月4日環署土字第0950051816號令修正發
布。
(二)「監測井地下水採樣方法」,NIEAW103.53B,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94年12月14日環署檢字第0940101 385號公告。
(三)「地下水水質監測井設置規範」,行政院環境保護署,91年12月
27日環署水字第0910091877函發布。
(四)單信瑜,「地下儲槽滲漏偵測方法評估及建議」期末報告,NSC8
8-CPC-E-009-004,中國石油股份有限公司,88年1月31日。
(五)National Work Group on Leak Detection Evaluation』s(NWG
LDE,List of Leak Detection Evaluations for Storage Tank
Systems,Twelfth Edition, 2005.
(六)U.S.EPA, Expedited Site Assessment Tools for Underground
Storage Tank Sites: A Guide for Regulators.(EPA 510-B-9
7-001)- Chapter IV: Soil- Gas Surveys, March1997.
websitehttp://www.epa.gov/OUST/pubs/esa-ch4.pdf
(七)U.S.EPA, Straight Talk on Tanks Leak Detection Methods f
or Petroleum Underground Storage Tanks and Piping, EPA 5
10-B-97-007, September 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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