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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法概要:
    本方法係參考凝聚性土壤無圍壓縮強度試驗法,測定陸地掩埋之固化
    事業廢棄物的單軸抗壓強度。

二、適用範圍
    本方法適用於經固化處理後之事業廢棄物的模鑄試體及鑽心試體,其
    單軸抗壓強度小於 100Kgf/c㎡ 者。

三、干擾
    進行比較試驗時,應注意下列各項因素,並將其控制在相同條件下,
    否則檢驗結果將導致誤差。
  (一)試體尺寸、高度與直徑比(L/D)。
  (二)試體乾濕狀況。
  (三)試體受壓面與垂直軸之垂直度。
  (四)試體受壓面之平面度。
  (五)加壓速率。

四、設備
  (一)單軸抗壓強度試驗機:機械式、油壓式或其他任何型式之加壓設
        備均可採用,但應具有足夠之荷重容量及控制加壓速率之裝置,
        使適合第七節所規定之條件。用於試驗強度小於 100Kgf/cm2 之
        樣品者,應可準確量至 1Kgf/cm2 用於試驗強度 100Kgf/cm2 以
        上之樣品者,應可準確量至 5Kgf/cm2 。
  (二)變形指示計:變形指示計得為一測微表,其最小刻度不得大於
        0.33mm,衝程不得小於樣品長度之 20 %;或符合本規定之其他
        量度設備。
  (三)計時器:可讀至秒之計時器,用以記錄試驗所需時間以控制變形
        速率使符合第七節之規定。
  (四)天平:用以量測試體質量,其準確度應可量至試體總重量之。
  (五)其它:裁土及切土工貝、重塑土工具、量測試體尺度之工具、器
        皿、烘箱及紀錄表格等。

五、試劑
    略。

六、採樣及保存
  (一)試體:依土壤薄管取樣法(CNS12386)之規定取樣,或將固化物
        分三層置入模具中,搗實成型之模鑄試體或夯實試體。圓柱試體
        高度最好為其直徑之 2  倍。
  (二)每產出 100  的固化物,至少應製作固化試體兩只供抗壓強度試
        驗所需。
  (三)處理不同性質污泥時,每批次至少採樣一次。
  (四)連續性固化過程中,每天至少採樣一次。
  (五)以鑽心機鑽取試體時,每次應鑽取三只試體。

七、步驟
  (一)試體尺度:試體最小直徑為 50mm ,試體中廢棄物顆粒之最大粒
        徑須小於試體直徑之 1/10 。對於直徑大於 72mm 之試體,最大
        粒徑須小於試體直徑之 1/4,若試驗完成後才發現有超過規定之
        粒徑,則應在報告中特別註明。使用適當工具(如卡尺)量測試
        體之平均高度(Lo)及直徑,由直徑計算試體最初平均斷面積(
        Ao)。高度與直徑之比值須在 1~2.5 之間。如試體高度與直徑
        比小於 2  時,可將求得之抗壓強度,乘以下表之更正因數。下
        表未列入之值,可藉插入法求得之。
        圓柱試體高度與直徑比(L/D)1.751.501.251.101.00
        強度更正因數 0.980.960.930.900.87
  (二)以由固化處理開始至最終處置止預定之時間間隔,訂定試體試驗
        之齡期,陸地掩埋者試體可置於室內空氣養護。
  (三)若需由大塊固化物中鑽取試體以試驗其單軸抗壓強度者,應採用
        混凝土鑽心試體及切鋸試體抗壓及抗彎強度試驗法 (CNS1238)
        所述之方法。
  (四)將試體置於加壓設備底板之中心,小心調整加壓設備,使頂板與
        試體頂端相接觸。
  (五)將變形指示計歸零開始加壓。變形速率應維持在其軸向應變增加
        率為每分鐘 0.5~2 %之間,同時使試驗加壓過程在 15 分鐘以
        內完成。
  (六)選定一定之時間間隔記錄荷重、變形及時間以繪出應力與應變曲
        線,通常至少需記錄 10 ~15  次。
  (七)持續加壓直到應變值持續增加,但應力值減少:或應變到達15%
        為止。但此項變形速率應記載於賣驗報告中。
    ┌─────────────┬──┬──┬──┬──┬──┐
    │圓柱試體高度與直徑比 (L/D)│1.75│1.50│1.25│1.10│1.00│
    ├─────────────┼──┼──┼──┼──┼──┤
    │強度更正因數              │0.98│0.96│0.93│0.90│0.87│
    └─────────────┴──┴──┴──┴──┴──┘
  (八)應將試驗後之整個試體作含水量試驗,試驗法概述如下:

                  濕試體重-乾試體重
        含水量%=─────────×100 %
                      乾試體重

        1.進行抗壓強度試驗。
        2.試驗後整個濕試體先稱重。
        3.置於 105℃烘箱中烘乾至恆重,冷卻至常溫後稱重。

八、結果處理
  (一)單軸抗壓強度
               P   P      △L      P
        αa =─=─(1 -──)=──(1-ε)
               A  A。     L。      A。
        αa :單軸抗壓強度(Kgf/c㎡)
        P   :最大荷重(Kgf)
        A   :最大荷重時之橫斷面積(c㎡)
        Lo  :試體最初平均斷面積(c㎡)
        Ao  :試體最初高度(mm)
        △L :試體軸向高度變化值(mm)
        ε  :軸向應變
  (二)養護至規定齡期之試體,測定其單軸抗壓強度,並以兩只試體試
        驗結果之平均值代表該次強度試驗之結果。
  (三)以鑽心機鑽取相當數量固化物之代表試體時,每次應鑽取三只試
        體,並以三只試體試驗結果之平均值代表該次強度試驗之結果。
  (四)在實驗報告中註明含水量為試體在試驗後之含水量。
  (五)各種模製固化試體之全部抗壓強度試驗結果須合於下列規定:
        1.任何連續三次強度試驗結果之平均值不得小於規定強度。
        2.任何一次強度試驗之結果不得低於規定強度之 85 %。
  (六)以鑽心機鑽取相當數量固化物之代表試體時,每次應鑽取三只試
        體且符合下列規定:
        1.三只鑽心試體抗壓強度之平均值至少須達規定強度之 85 %。
        2.任一只試體抗壓強度之試驗結果不得低於規定強度之 75 %。
  (七)檢驗結果數據應全部列出以供參考。

九、品質管制
    略。

十、精密度及準確度
    略

十一、參考資料
    (一)經濟部中央標準局,凝聚性土壤無圍壓縮強度試驗法,中國國
          家標準 CNS 12384,1988。
    (二)經濟部中央標準局,混凝土鑽心試體及切鋸試體抗壓及抗彎強
          度試驗法,中國國家標準 CNS 1238,1984。
    (三)經濟部中央標準局,土壤薄管取樣法,中國國家標準 CNS 123
          86,1988。
    (四)Annual Bookof ASTM Standards,Vol.04.08;"Standard Tes
          t Method for Unconfined Compressive Strength of Cohesi
          ve Soil";ASTM;Philadelphia,PA;D2166-85,1991.
    (五)Annual Bookof ASTM Standards,Vol.04.02;"Standard Tes
          t Method for Obtaining and Testing Drilled Coresand Sa
          wed Beams of Concrete";ASTM;Philadelphia,PA;C42-90
          ,1991.
    (六)Ready-Mixed Concrete ,日本工業規格 JISA5038,19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