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法概要:
水樣在 20 ℃恆溫培養箱中暗處培養 5 天後,測定水樣中好氧性微
生物在此期間氧化水中物質所消耗之溶氧(Dissolved Oxygen,簡稱
DO ) ,即可求得 5 天之生化需氧量(Biochemical Oxygen Dema-
nd,簡稱 BOD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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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適用範圍:
本方法適用於地面水、地下水及放流水中之生化需氧量檢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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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干擾:
(一)酸性或鹼性之水樣會造成誤差,應使用氫氧化鈉或硫酸調整之。
(二)水樣中若含餘氯會消耗溶氧而造成誤差,可以使用亞硫酸鈉排除
干擾。
(三)水樣中若含氰離子、六價鉻離子及重金屬等均會造成干擾,必須
經過適當處理,否則不適宜生化需氧量之測定。
(四)水樣中溶氧若過飽和會造成誤差。可將水溫調至 20 ℃,再通入
空氣或充分搖動以去除干擾。
(五)水樣中無機物質如硫化物及亞鐵之氧化作用會消耗溶氧而造成誤
差;此外,水樣中還原態氮之氧化作用亦會消耗溶氧而造成誤差
,但可使用硝化抑制劑以避免氧化作用。
(六)水樣中若含肉眼可見之生物,應去除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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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設備:
(一)BOD 瓶:60mL 或更大容量之玻璃瓶(以 300mL 具玻璃塞及喇
叭狀口之 BOD 瓶為佳)。於使用前應以清潔劑洗淨,然後以蒸
餾水淋洗乾淨並晾乾。在培養期間應以水封方式隔絕空氣,其方
式為添加蒸餾水於已加蓋玻璃塞之 BOD 瓶喇叭狀口。水封後應
以紙、塑膠類杯狀物或薄金屬套覆蓋 BOD 瓶之喇叭狀口,以減
少培養期間水分蒸發。(注意:為減少誤差,宜使用經校正體積
且編碼相同之BOD 瓶及瓶蓋。若瓶蓋無編碼,可自行刻記。)
(二)恆溫培養箱:溫度可控制在 20 ± 1 ℃,並可避光以預防 BOD
瓶中藻類行光合作用而導致水樣之溶氧增加。
(三)溶氧測定裝置(參照水中溶氧檢測方法─疊氮化物修正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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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試劑:
(一)磷酸鹽緩衝溶液:溶解 8.5g 磷酸二氫鉀(KP)、21.75g
磷酸氫二鉀( K2HP)、33.4g 磷酸氫二鈉(Na2HP ‧ 7O
)及1.7g 氯化銨於約 500mL 蒸餾水中,再以蒸餾水稀釋至 1L
,此時pH 值應為 7.2 。本溶液或以下所述溶液中,若有生物滋
長跡象時即應捨棄。
(二)硫酸鎂溶液:溶解 22.5g 硫酸鎂(MgSO4.7H2O)於蒸餾水中,
並稀釋至 1L。
(三)氯化鈣溶液:溶解 27.5g 氯化鈣於蒸餾水中,並稀釋至 1L。
(四)氯化鐵溶液:溶解 0.25g 氯化鐵(FeCl3 ‧ 6H2O) 於蒸餾水
中,並稀釋至 1L 。
(五)硫酸溶液,1N:緩緩加 28mL 濃硫酸於攪拌之蒸餾水中,並稀釋
至1L(注意:配製過程中會產生大量熱)。
(六)氫氧化鈉溶液,1N:溶解 40g 氫氧化鈉於蒸餾水之中,並稀釋
至1L。
(七)亞硫酸鈉溶液,約 0.025N :溶解 1.575g 亞硫酸鈉(Na2SO3)
於1L 蒸餾水中。此溶液不穩定,須於使用當日配製。
(八)硝化抑制劑:加 3mg 之 2- 氯 -6- (三氯甲基)砒碇【 2-Chl
oro-6-(trichloromethyl)pyridine ,簡稱 TCMP 】於 300 m
L BOD瓶內,然後蓋上瓶蓋,或加適量之 TCMP 於稀釋水中,使
其最終濃度為 10mg/L 。純的 TCMP 溶解速率可能很慢,也可能
浮在樣品表面。有些市售之 TCMP 較易溶於水樣,但其純度可能
不是 100%,需調整其用量。
(九)葡萄糖─麩胺酸標準溶液:溶解 0.1500g 經 103 ℃烘乾 1小
時之葡萄糖及麩胺酸於蒸餾水中,並稀釋至 1L 。此溶液應於使
用前配製。
(十)氯化銨溶液:溶解 1.15g 氯化銨於約 500mL 蒸餾水中,以氫
氧化鈉溶液調整 pH 值至 7.2,並用蒸餾水稀釋至 1L 。此溶液
濃度為 0.3mg N/mL。
(十一)碘化鉀溶液:溶解10g碘化鉀於100mL蒸餾水中。
(十二)稀釋水:水樣稀釋用。可使用去礦物質水、蒸餾水、經去氯後
之自來水或天然水製備,製備方法參見七、步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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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採樣及保存:
水樣在採集後迄分析之保存期間內,可能會因微生物分解有機物質而
降低 BOD 值。水樣若在採樣後 2 小時內開始分析,可不需冷藏,
若因採樣地點遠離檢驗室而無法在 2 小時內開始分析,則水樣應冷
藏於 4 ℃暗處,並儘可能在 6 小時內分析,但無論如何,水樣應
於採樣後48小時內進行分析。分析前應將水樣回溫至 20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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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步驟:
(一)稀釋水之製備:
取適量體積的水(參見五、試劑(十一)所述)於適當容器中,
每1L 水中,加入磷酸鹽緩衝溶液、硫酸鎂溶液、氯化鈣溶液及
氯化鐵溶液各 1 mL 。所製備之稀釋水於使用前調整至 20 ± 3
℃,搖晃或通入經過濾且不含有機物質之空氣,使其溶氧達飽和
;或亦可將製備之稀釋水量置於具棉花塞蓋之瓶內,保存足夠時
間,使其溶氧達飽和狀態。製備稀釋水時,應使用乾淨玻璃器皿
,以確保稀釋水品質。
(二)稀釋水之貯存:
水樣稀釋用的水(參見五、試劑(十二)所述)可以一直貯存至
使用,只要其所製備之稀釋水空白值符合七、步驟(八)所規定
之品質管制範圍,此貯存可以改善某些水源之品質,但對某些水
源則可能因微生物滋長而導致品質退化。水源於加入營養鹽、礦
物質和緩衝溶液後最好不要貯存超過 24 小時,除非稀釋水空白
值一直能符合七、步驟(八)所規定之品質管制範圍。若稀釋水
空白值超出品質管制範圍,應純化改良之或改用其他來源之水。
(三)葡萄糖─麩胺酸標準溶液之查核:
BOD 之測定係屬一種生物測定,因此,當毒性物質存在或使用於
植菌之菌種不良時,均對 BOD 之測定結果有很大影響,例如蒸
餾水經常會被銅污染或某些廢污水來源之菌種活性較弱,若使用
此水源或菌種,均會導致較低之 BOD 測定結果。所以必須藉由
測定葡萄糖─麩胺酸標準溶液之 BOD 值,以檢查稀釋水品質、
菌種有效性及分析技術。測定葡萄糖─麩胺酸標準溶液之 2 %
稀釋液在 20 ℃培養 5 天之 BOD 值,查核其是否符合本檢測方
法精密度與準確度之要求(BOD 值 198 ± 30.5mg/L)。
(四)植菌:
1.菌種來源:
使用於植菌之菌種必須含有對水樣中生物可分解性有機物質具
氧化能力之微生物。家庭污水、廢水生物處理廠未經加氯或其
他方式消毒之放流水及排放口之表面廢污水均含有理想的微生
物,某些未經處理之工業廢水、消毒過之廢水、高溫廢水或極
端 pH 值之廢水中之微生物均不足。理想菌種來源為廢水生物
處理系統內之混合液或其放流水,若無法取得,可採用家庭污
水為菌種來源,使用前須先在室溫下靜置使其澄清,靜置時間
應在 1 小時以上,但最長不超過 36 小時,取用時應取上層
液。若使用廢水生物處理系統內之混合液或其放流水時,採集
後應加入硝化抑制劑。
某些水樣可能含有無法由家庭污水來源之菌種以正常速率分解
之有機物質,此時應使用廢水生物處理系統內之混合液或其未
經消毒之放流水作為菌種來源。若無生物處理設備,則取用放
流口下方 3 至 8 公里處之水。若此菌種來源亦無法取得時
,可以在實驗室內自行培養。實驗室內自行培養菌種時,以土
壤懸浮物、活性污泥或市售菌種作為初始菌種,於經沉澱之家
庭污水連續曝氣培養,並且每日增加少量污水添加量。然後以
此菌種測定葡萄糖─麩胺酸標準溶液之 BOD 值,直至測值隨
時間增加達到一穩定值且在 198 ± 30.5mg/L 範圍內,此即
表示菌種培養成功。
2.植菌控制:
所謂植菌控制即是將菌種液當成水樣測定其 BOD 值,從植菌
控制之測值與菌種稀釋濃度計算菌種之溶氧攝取量,理想狀況
下,做不同之菌種稀釋濃度且最大稀釋濃度要導致至少 50 %
之溶氧消耗。經培養 5 天後,將溶氧消耗量大於 2mg/L 且
殘餘溶氧在 1mg/L 以上之植菌控制,以溶氧消耗量(mg/L)
對應菌種體積(mL)作圖,可呈現直線關係,其斜率表示每 1
mL 菌種之溶氧消耗量,而截距則為稀釋水之溶氧消耗量,其
必須小於 0.1mg/L。或者,亦可將培養 5 天後,溶氧消耗量
大於 2mg/L 且殘餘溶氧在 1 mg/L 以上之植菌控制,將溶氧
消耗量(mg/L)除以菌種體積(mL)並求其平均值。加入每一
BOD 瓶中菌種所導致之溶氧消耗量應介於 0.6 至 1.0mg/L
範圍內,但所加入菌種量應調整至使葡萄糖─麩胺酸標準溶液
之 BOD 值落在 198 ± 30.5 mg/L 範圍內。水樣之總溶氧消
耗量扣除菌種之溶氧消耗量才為水樣之實際溶氧消耗量。
(五)水樣前處理:
1.含腐蝕性鹼(pH > 8.5) 或酸(pH < 6.0) 之水樣:以 1
N 硫酸或氫氧化鈉溶液將水樣之 pH 值調為 6.5 至 7.5,加
入體積不可超過樣品體積之 0.5 %。
2.含餘氯之水樣:水樣應儘可能在加氯消毒前採集,以避免水樣
中含有餘氯。若水樣含有餘氯,可添加亞硫酸鈉(Na2S)溶
液去除之。亞硫酸鈉溶液之使用體積可由下述試驗結果來決定
:在每1000mL 中性水樣中加入 10mL1+1 醋酸溶液( 或 1
+ 50 硫酸溶液)及 10mL 碘化鉀溶液,混合均勻後,以 0.0
25N 亞硫酸鈉溶液滴定,當碘和澱粉指示劑所形成之藍色複合
物消失時,即為滴定終點。亞硫酸鈉溶液之滴定體積,即為水
樣除氯所需之亞硫酸鈉溶液用量。以亞硫酸鈉溶液除氯後 10
至 20 分鐘,須檢查水樣是否仍含有餘氯。(注意:過量之亞
硫酸鈉溶液會形成需氧量,並會慢慢地與經氯化水樣中可能存
在之有機氯胺化合物起反應)。
3.含毒性物質之水樣:某些工業廢水如電鍍廢水含有毒金屬,此
類水樣需經過特殊處理。
4.含過飽和溶氧之水樣:低溫或發生光合作用之水樣,其在 20
℃之溶氧可能會大於 9mg/L,可將水溫調至 20 ℃,再通入空
氣或充分搖動以驅出過飽和之溶氧。
5.調整水樣溫度:水樣於稀釋前,應調溫至 20 ± 1 ℃。
6.抑制硝化:可能需要添加硝化抑制劑之水樣包括經生物處理之
放流水、以生物處理廠放流水植菌之水樣及河川水等。硝化抑
制劑之使用量應記錄於檢驗報告中。
(六)水樣稀釋技術:
原則上,稀釋後之水樣,經培養 5 天後,殘餘溶氧在 1mg/L
以上,且溶氧消耗量大於 2mg/L 時可靠性最大。依經驗以稀釋
水將水樣稀釋成數種不同濃度,使殘餘溶氧及溶氧消耗量合於上
述範圍。一般可由水樣測得之 COD 值來推算其 BOD 值及稀釋
濃度。通常各種水樣之稀釋濃度為:嚴重污染之工業廢水 0.0
至 1.0 %;未經處理及經沉澱之廢水 1 至 5 %;生物處理
過之放流水 5至 25 %;受污染之河川水 25 至 100 %。水樣
之稀釋方法有兩種,可先用量筒稀釋後,再裝入 BOD 瓶,或直
接在 BOD 瓶中稀釋。
當以量筒稀釋水樣且必須植種時,可直接將菌種加入稀釋水或於
稀釋水樣前將菌種加入量筒中,植種於量筒中可避免因增加水樣
之稀釋濃度而降低菌種/ 水樣之比值;當直接在 BOD 瓶中稀釋
水樣且必須植種時,可直接將菌種加入稀釋水或直接加入 BOD
瓶中。稀釋後,BOD 瓶中水樣體積若超過 67 %,稀釋後水樣中
之營養鹽可能不足而影響菌種活性,此時,於 BOD 瓶中直接以
1mL/L(0.33mL /300-mL BOD 瓶)比例加入營養鹽、礦物質與緩
衝溶液。
1.以量筒稀釋水樣:若以疊氮化物修正法測定水樣之溶氧時,應
以虹吸管小心吸取稀釋水(必要時稀釋水須植菌) 於容量 1
至 2L 之量筒中,裝填至半滿,並應避免氣泡進入。加入適當
體積之已混合均勻水樣後,再加入稀釋水至刻度,小心攪拌均
勻,並避免氣泡進入。以虹吸管吸取混合液,分別置於兩個 B
OD 瓶中。先測定其中一瓶之初始溶氧,另一瓶則於水封後置
於 20 ℃恆溫培養箱中培養 5 天,再測其溶氧。
2.直接在 BOD 瓶中稀釋水樣:以移液管取適當體積之已混合均
勻水樣,分別置於兩個 BOD 瓶中,添加適量之菌種於個別 B
OD 瓶中或稀釋水中,再以稀釋水(必要時稀釋水須植菌)填
滿 BOD瓶,如此,當塞入瓶蓋時,即可將所有空氣排出,而無
氣泡殘留於 BOD 瓶內。當水樣之稀釋比率大於 1:100 時,
水樣應先以量瓶作初步稀釋,然後再以 BOD 瓶作最後稀釋。
若以疊氮化物修正法測定水樣之溶氧,則進行水樣稀釋時,須
裝兩個 BOD 瓶,取其中一瓶測定初始溶氧,另一瓶則於水封
後置於 20 ℃之恆溫培養箱中培養 5 天,再測其溶氧。
(七)初始溶氧之測定:
若水樣含會迅速與溶氧反應之物質,則於稀釋水填滿 BOD 瓶後
,應立即測定初始溶氧。若測定之初始溶氧未明顯地迅速下降,
則水樣稀釋與測定初始溶氧之期間長短即非重要因素,但仍不應
超過 30 分鐘。
(八)稀釋水空白:
以稀釋水為空白試樣,以檢查未經植菌之稀釋水品質及 BOD 瓶
之清潔。在檢驗每批水樣時應同時培養一瓶未經植菌之稀釋水。
於培養前及培養後(20 ℃, 5 天) 測定溶氧,其溶氧消耗量
不應超過 0.2mg/L,最好在 0.1mg/L 以下。
(九)培養:
將稀釋後水樣、重複分析水樣、植菌控制、稀釋水空白及葡萄糖
─麩胺酸標準溶液等樣品水封後,置於 20 ± 1 ℃之恆溫培養
箱內培養 5 天。
(十)最終溶氧之測定:
將稀釋後水樣、重複分析水樣、植菌控制、稀釋水空白及葡萄糖
─麩胺酸標準溶液在 20 ± 1 ℃之恆溫培養箱培養 5 天後,
測定其溶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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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結果處理:
經 5 天培養後,將溶氧消耗量大於 2mg/L 且殘餘溶氧在 1mg/L
以上之水樣,依是否植菌,選擇公式並計算生化需氧量。
(一)無植菌水樣之生化需氧量:
BOD5(mg/L)=(D1-D2)/P
(二)植菌水樣之生化需氧量:
BOD5(mg/L)=〔(D1-D2)-(B1-B2)×f〕/P
D1:稀釋後水樣之初始溶氧(mg/L)
D2:稀釋後水樣經 20 ℃ 恆溫培養箱培養 5 天之溶氧(mg/L
)P =【水樣體積(mL)】/ 【稀釋後水樣之最終體積(mL)】
B1:植菌控制之初始溶氧(mg/L)
B2:植菌控制在 20 ℃恆溫培養箱培養 5 天之溶氧(mg/L)
f :添加於稀釋後水樣之菌種與添加於植菌控制之菌種兩者之比
值
f =【稀釋後水樣中之菌種百分比(%)】/ 【植菌控制中之菌
種百分比(%)】
若菌種直接添加於樣品或植菌控制之 BOD 瓶中
f =【稀釋後水樣中之菌種體積】/ 【植菌控制中之菌種體積】
若水樣有多個稀釋濃度符合溶氧消耗量大於 2mg/L 且殘餘溶氧
在1mg/L 以上,且較高稀釋濃度之水樣不含毒性跡象和明顯異常
情況,在合理範圍內以平均值出具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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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品質管制:
(一)管制極限:鑑於影響實驗室間比對測試的因素極多,BOD 之測試
結果出入亦大,宜以實驗室間比測結果之標準偏差作為單一實驗
室之管制極限。但亦可由每一實驗室各自建立自己的管制極限,
其方法為每一實驗室在數週或數月內至少分析 25 個葡萄糖─麩
胺酸標準溶液,計算其平均值及標準偏差,取平均值 ± 3 倍標
準偏差作為該實驗室日後測定葡萄糖─麩胺酸標準溶液之管制極
限。將這些單一實驗室測試之管制極限與實驗室間比測之管制極
限作比較,若其管制極限超出 198 ± 30.5mg/L 的範圍外時,
應重估該管制極限,並研究問題所在。假如萄葡糖─麩胺酸標準
溶液之 BOD 值超過管制極限範圍,則應捨棄使用該菌種及稀釋
水所得之全部測定結果。
(二)空白樣品、查核樣品、及樣品須同時測定。
(三)基質與濃度相似之每批樣品或每 10 個樣品至少須執行 1 個查
核樣品分析。
(四)基質與濃度相似之每批樣品或每 10 個樣品至少須執行 1 個重
複分析。
(五)相關品質管制文件中應記錄保存時間及保存溫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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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精密度與準確度:
(一)國內單一實驗室測定查核樣品之結果如下表所示:
┌────┬───────┬─────┬─────┬──┬──┐
│葡萄糖–│葡萄糖–麩胺酸│月回收濃度│月標準偏差│二重│分析│
│麩胺酸 │標準溶液之統計│ 平均值 │ 平均值 │複分│月數│
│標準溶液│BOD 值(㎎/L)│(㎎/L) │(㎎/L) │析樣│ │
│(㎎/L)│ │ │ │品數│ │
├────┼───────┼─────┼─────┼──┼──┤
│ 300 │198 ± 30.5 * │ 189 │ 8.7 │ 58 │ 14 │
└────┴───────┴─────┴─────┴──┴──┘
資料來源: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檢驗所例行檢驗之資料。
※該統計值請參考十、精密度與準確度(三)。
(二)單一實驗室測定查核樣品之結果如下表所示:
┌────┬───────┬─────┬─────┬──┬──┐
│葡萄糖–│葡萄糖–麩胺酸│月回收濃度│月標準偏差│三重│分析│
│麩胺酸 │標準溶液之統計│ 平均值 │ 平均值 │複分│月數│
│標準溶液│BOD 值(㎎/L)│(㎎/L) │(㎎/L) │析樣│ │
│(㎎/L)│ │ │ │品數│ │
├────┼───────┼─────┼─────┼──┼──┤
│ 300 │198 ± 30.5 * │ 204 │ 10.4 │421 │ 14 │
└────┴───────┴─────┴─────┴──┴──┘
資料來源:同本文之參考資料。
*該統計值請參考十、精密度與準確度(三)。
(三)實驗室間比測:在一系列的比測中,每次邀請 2至 112 間實驗
室(包括許多檢驗員及許多菌種來源),測定葡萄糖與麩胺酸 1
:
1.混合之合成水樣在培養 5天後之 BOD 值,合成水樣之濃度範
─
圍為3.3 至 231mg/L。所得之平均值×及標準偏差 S 之回歸
方程式如下:
=0.658 ×添加濃度(mg/L)+ 0.280mg/L
S =0.100 ×添加濃度(mg/L)+ 0.547mg/L
─
以300mg/L×葡萄糖─麩胺酸標準溶液經培養 5 天為例,代入上
式其 BOD 之平均值為 198mg/L,標準偏差 S 為 30.5mg/L。
(資料來源:同本文之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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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參考資料:
(一)American Public Health Association, American Water
Works Association & Water Pollution Control
Federation. Standard Methods for the Examination of
Water and Wastewater,20th ED., Method 5210B, pp.5-3
~ 5-6.APHA, Washington, D.C., USA. 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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