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水中光強度檢測方法
時間: 中華民國094年03月01日

所有條文

一、方法概要
    水面上方的日光(Sunlight)與天光(Skylight)的總輻射能量穿透
    進入水面以後在不同深度下的光強度稱為水中光強度。環境水體生態
    的監測與應用上,通常是以測量可見光波長範圍(400 ~700 nm)內
    的總輻射能量(Total irradiance)為代表,在此波段範圍內的總能
    量是水體中浮游植物進行光合作用的有效能量(Photosynthetic ac-
    tive radiation;簡稱 PAR)。水中光強度的資料在水體生態的環境
    影響評估上是一項重要因子(註 1)。

二、適用範圍
    本方法適用於湖泊、水庫、河川、海洋等不同深度的水中光強度測量
    。

三、干擾
  (一)測量時間以當季日出後及日落前一小時為較合適測量的時段,日
        光過暗時不宜測量。
  (二)測量時應在向陽方向進行,應避免測量平台(如船體)陰影所造
        成的遮蔽效應。
  (三)天氣狀況不穩定時(如多雲狀況),會造成所測量之水中光強度
        隨深度的衰減情形,不符合理想化光衰減模式;此狀況建議加裝
        可同時測量水面上的可見光強度的偵測計,具以標準化所測量到
        的水下光強度變化資料。
  (四)在同一水體不同水層裡所含的介質成份及/或濃度有所不同時,
        量測到的水中光強度隨深度的衰減程度也會呈現不一致的情形。
  (五)即使同一天不同時間時,太陽的入射角度會有所差異,此差異會
        造成在同一地點測量所得到的結果可能會有約20%的差異。

四、設備
    測量水中光強度的儀器,依其用來接收入射光能量偵測計的構造形狀
    可分為平面式、半球形及球形等三種(圖一)。平面式與半球形接收
    器可接收到離接收器中心點往上的垂直線上角度 65 度範圍內的所有
    光,亦即光的有效的接收角度為 130  度,平面式的接收器亦稱之為
    2p Cosine irradiance collector(圖一 A);半球形式的接收器亦
    稱之為 2p Scalar irradiance collector (圖一 B);球形接收器
    可接收到的有效角度較大約為 170  度,該類型的接收器亦稱之為 4
    p Scalar irradiance collector (圖一 C)。這三種型式的接收器
    在同一時間同一地點所接收到的光強度,以球形接收器測量到的光強
    度最高,其儀器下放速度依儀器操作說明書而定。三種接收器測量到
    的光強度並無一定的互換公式,但是同一水體中平均光衰減係數的測
    量結果則相似。

五、試劑
    無。

六、採樣及保存
    本方法為現場測定方法。

七、步驟
    參考儀器操作說明書。

八、結果處理
  (一)水中光強度的單位:
        可見光強度的單位一般用莫耳(mol)、愛因斯坦(einstein;E
        )、量子(quanta)或是光子(photons) 的單位來表示:
        mmol s-1 m-2、mE s-1 m-2、quanta s-1 m-2、photons s-1 m-
        2 其中 m、s-1、m-2  分別指百萬分之一(10-6)、秒分之一、
        米平方分之一。
        不同單位的相互關係如下:
        1 mmol s-1 m-2 = 1 mE s-1 m-2 =6.022×1017 quanta s-1 m-
        2 1 mmol s-1 m-2 = 1 mE s-1 m-2 =6.022×1017 photons s-1
         m-2(二)平均光衰減係數的計算方式:
        水中光強度(PAR) 在水體中隨深度的的衰減情形(如圖二),
        基本上可使用以下的公式來模擬:

        PAR(z)=PAR(0-)×exp(-Kd×z) (1)

        其中  z  代表測量的水體深度(單位是公尺;m);PAR(z)是
        指水面下某一深度測量到的  PAR  值;PAR(0-) 是指剛好在
        水面下測量到的 PAR  值;Kd是整個水層的平均光衰減係數,單
        位是 m-1。由測量到的 PAR  值隨深度的變化資料(如圖二 A)
        ,再以上述公式進行最小平方差法的趨勢迴歸(Least square r
        egression),即可求得整個水層平均的  Kd 值,迴歸結果如圖
        二 B  的虛線所示。
  (三)有光層深度的計算方式:
        有光層深度(Ze)的定義是指水下某一深度測量到的 PAR  值等
        於正好在水面下PAR值(PAR(0-)) 的 1%時的深度(z=Ze)
        ,即公式(1) 改寫成,

        PAR(Ze)/PAR(0-)= 1% = exp(-Kd× Ze)
        -Kd× Ze = loge(1%)=-4.605
        Ze = 4.605/Kd (2)

九、品質管制
    光強度儀器需進行定期校正(Calibration) 的工作,至少每兩年送
    原廠校正一次。操作前可使用鎢絲燈泡檢查儀器是否有訊號反應。

十、精密度與準確度
    略。

十一、參考資料
    (一)Gong, G.-C., J. Chang and Y.-H. Wen,  Estimation of
          annual primary production in the Kuroshio waters
          northeast of Taiwan using a photosynthesisirradiance
          model.DeepSea Research Part I, 46, 93-108, 1999.
    (二)Gong, G.-C., J. Chang and M.-S. Liang, A
          photosyntheticirradiance model for the upwelling
          region northeast of  Taiwan and its application to
          the East China Sea.Journal of Geophysical Research,
          106, C9, 19957-19968, 2001.
    (三)Gong, G.-C. and G.-J. Liu , An empirical primary
          production model for the East China Sea. Continental
          Shelf Re-search, 23, 213-224, 2003.
    (四)Kirk, J. T. O., Light & photosynthesis in aquatic
          ecosystems.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509pp, 1994.
    (五)Smith, R. C., The optical characterization of natural
          waters by means of an 'extinction coefficient'.
          Limnology and Oceanography, 13, 423-429, 1968.

(註 1):水中光強度的強弱受到水分子本身、無機懸浮顆粒、浮游植物
          及其碎屑物顆粒、以及溶解性有機物,對入射光的吸收與散射
          效應所影響。一般而言,當水面上之光合作用有效能量進入水
          體後,其強度會隨著深度增加而呈現指數衰減的情形(圖一)
          ,此水中光強度隨深度衰減情形可以使用一個所謂的平均光衰
          減係數(Mean downwelling attenuation coefficient fordo
           wnward irradiance of PAR;簡稱 Kd),以及光衰減方程式
          (如公式( 1))作為量化指標。光衰減係數值的變化可做為
          瞭解水中浮游植物可以利用的可見光能量多寡,或是水中浮游
          植物可以進行光合作用的深度(如公式( 2)),稱之為有光
          層深度(Euphotic depth ;簡稱 Ze)。未受陸源物質影響的
          自然水體中,懸浮顆粒(主要成份為浮游植物及其碎屑物顆粒
          )的濃度愈高,則光的衰減係數值就愈大,有光層的深度會愈
          淺。以台灣鄰近海域而言,東邊的黑潮水由於水體中所含的懸
          浮顆粒以及浮游植物數量(或是葉綠素濃度)均很稀微,因此
          測量到的光衰減係數很小,約在 0.038~0.046 m-1 之間,有
          光層深度約在 100~120 m 之間;在營養鹽較豐富的黑潮湧升
          流區,由於浮游植物數量或是葉綠素濃度的增高,相對測量到
          的光衰減係數(0.069~0.102 m-1)也較黑潮水來得高,有光
          層深度也較淺(45~67 m);但是在受陸源物質影響的河口海
          域,由於受到較高無機懸浮顆粒以及溶解性有機物的影響,其
          光衰減係數可以高到 0.3m-1 以上,有光層深度也就更淺。

十二、實例介紹
    (一)使用國內研究船上配備之光強度測量儀海上現場觀測結果
          測量地點:基隆八斗子碧砂漁港外近海
          測量時間:1994年 6  月 26 日
          測站位置:121o 47.904' E, 25o 10.081' N
          研究船隻:國立台灣海洋  大學海研二號
                    (Ocean Researcher No.2)
          航次編號:海研二號 第 031  航次
          儀器型號:連接於海鳥牌溫鹽深儀(簡稱 SBE CTD 9/11plus,
                    SeaBird Inc. USA)系統上可以自動記錄之水面上
                    可見光偵測計(QSR-240, Biospherical Inc. USA
                    )與水下可見光亮度偵測計(QSP-200L, Bioshper
                    icalInc. USA)
          測量結果:在此範例中是使用研究船上的水文絞機下放觀測儀
                    器設備進行 50 公尺水深內海水水中光強度變化的
                    測量,儀器以每秒一公尺的標準作業速度下放,整
                    個測量費時約 2分鐘,測量過程中海面上光強度也
                    同步進行測量。測量過程中天氣狀況良好,海面上
                    光強度變化約介於 2320~2501 mE s-1 m-2  之間
                    ,變化幅度約在 7%以內,水面下水中光強度的變
                    化由接近海面的 1071 mE s-1 m-2  降低至水深 5
                     0 公尺時的6.9mE s-1 m-2,呈現出指數衰減的趨
                    勢。詳細結果如表一及圖三所示。
          若直接將測量到之水中強度隨深度的變化資料利用公式(1)
          統計迴歸後,可以得到該觀測點平均之光消散係數(Kd)為0.
          103 m-1 ,相當於有光層深度(Ze)為 44.7 m (圖三 A)。
          如將測得資料除上同步測得之水面上光強度變化資料得到水下
          水中光強度變化百分率後再以公式(1) 進行統計迴歸,得到
          之 Kd 及 Ze 值分別為 0.104 m-1、44.3 m(圖三 B),與未
          考慮測量過程中海面上光強度變化所得到之結果差異甚微,原
          因是由於測量過程中,海面上光強度的變化很小,顯示在測量
          過程中如天候狀況穩定而且使用可以自動記錄的測量儀,在短
          時間可以完成測量工作,海面光強度的資料可以忽略。
    (二)使用手提式可見光強度測量儀現場觀測結果
          測量地點:基隆八斗子碧砂港港內悠遊館邊遊艇碼頭
          測量時間:2004年 5  月 13 日 15:00
          儀器型號:Biospherical Inc. 廠牌之 QSP-200D、QSR-240、
                    QSP-170BD
          測量結果:在此範例中是使用人手下放觀測儀器進行當地水深
                     6公尺深度內水中光強度的變化,平均約每隔 0.4
                    公尺記錄當時測量到之水面上及水面下水中光強度
                    的資料,整個測量費時約 5  分鐘,測量過程中天
                    氣由晴逐漸轉多雲,海面上光強度變化由 1041 mE
                     s-1 m-2降至測量結束時的 679 mE s-1 m-2 。變
                    化幅度可高達約 35 %,水面下水中光強度的變化
                    由接近海面的432 mE s-1 m-2  降低至水深 5.9公
                    尺時的 53.2 mE s-1 m-2,呈現指數衰減的趨勢。
                    詳細結果如圖四所示。
          若直接將測量到之水中光強度隨深度的變化資料利用公式( 1
          )統計迴歸後,可以得到該觀測點平均之光消散係數(Kd)為
           0.367 m-1,相當於有光層深度(Ze)為 12.5 m (圖四 A)
          。如將測得資料除上同步測得之水面上光強度變化資料得到水
          下水中光強度變化百分率後,再以公式(1) 進行統計迴歸,
          可以得到的值分別為 0.290 m-1、15.9 m(圖四 B),與未考
          慮測量過程中海面上光強度變化所得到之結果差異可達約 21
          %,顯示當測量過程中天候狀況不穩定時,應同時測量水面上
          光強度變化才能獲得可靠的結果。本例說明多雲狀況需使用海
          面光強度資料標準化後,才能得到估算出正確的水中光強度。
    (三)使用國內研究船上配備之光強度測量儀海上現場觀測結果
          測量地點:基隆八斗子外海
          測量時間:2003年 10 月 3  日
          測站位置:121o 54.431' E, 25o 7.722' N
          研究船隻:國立台灣海洋大學  海研二號
                    (Ocean Researcher No. 2)
          航次編號:海研二號  第 1144 航次
          儀器型號:連接於海鳥牌溫鹽深儀(簡稱 SBE CTD 9/11plus,
                    SeaBird Inc. USA)系統上可以自動記錄之水下可
                    見光亮度偵測計(PAR irradiance sensor, Chels
                    eaTechnology Group, CANADA)
          測量結果:在此範例中是使用研究船上的水文絞機下放觀測儀
                    器設備進行 40 公尺水深內海水水中光強度變化的
                    測量,儀器以每秒一公尺的標準作業速度下放,整
                    個測量費時約 1.5  分鐘,測量過程中天氣狀況良
                    好,水面下水中光強度的變化由接近海面的 1214
                    mE s-1 m-2降低至水深 40 公尺時的 2.5 mE s-1
                    m-2 ,呈現出指數衰減的趨勢。詳細結果如圖五所
                    示。
          若將測量到之水中光強度隨深度的變化資料利用公式(1) 統
          計迴歸後,可以得到該觀測點整個水層平均之光消散係數(Kd
          )為0.158 m-1 ,相當於有光層深度(Ze)為 29.1 m (圖五
          )。不過值得注意的是在水深 14 公尺上下所呈現出水中光強
          度的消散程度並不相同,水深淺於 14 公尺可見光的消散程度
          較大,平均之 Kd 值為 0.210 m-1,水深深於 14 公尺可見光
          的消散程度較小,平均之 Kd 值為 0.139 m-1(圖五)。造成
          在不同深度範圍內可見光消散程度的差異,主要是由於在不同
          水層裡可見光光譜的變化所造成的自然現象,詳細緣由可進一
          步參閱  Kirk(1994)。在此種狀況之下,由於吾人是希望獲
          取整個水層平均之可見光強度的變化趨勢,因此應以整個水層
          平均趨勢的結果為代表值。但需注意的是測量時量測的深度應
          足以涵蓋整個水層為適當,一般的作業規範應是以量測到可見
          光偵測儀的偵測極限或是量測到離海底約 1~3 公尺的距離為
          原則,但若海面狀況不佳時,為避免儀器碰觸海底造成損害,
          可視情況調整觀測儀器離海底的距離。
          圖一、不同型式的可見光光強度偵測計。( A)美國某公司生
                產之平面式偵測計;( B)美國某公司生產之半球形式
                偵測計;(C)英國某公司生產之球形式偵測計。
          圖二、水中可見光光強度隨深度的理想化指數衰減曲線。( A
                )當橫軸為線性軸時的情形;( B)當橫軸變換為對數
                軸時的情形,該圖中的虛線是經由最小平方差法統計迴
                歸後的趨勢線。
          圖三、 (A)使用 Biospherical Inc.廠牌之可見光測量計於海
                    上現場測量到之水中光強度 (PAR)隨深度的變化
                    。(●)縱軸為線性座標軸作圖的結,(○)縱軸
                    以對數座標軸作圖的結果,虛線是利用公式 (1)
                    統計迴歸後得到之趨勢線結果;(●)指水面上光
                    強度(SPAR)在測量過程中的變化百分比。括符內
                    的數字分別代表計算出之 Kd 與 Ze 值。
                 (B)水下水中光強度變化百分率隨深度的變化。虛線是
                    利用公式(1) 統計迴歸後得到之趨勢線結果。括
                    符內的數字分別代表計算出之 Kd 與 Ze 值。
          圖四、 (A)使用Biospherical Inc. 廠牌之可見光測量儀於基
                    隆八斗子碧砂港內現場測量到之水中光強度( PAR
                    )隨深度的變化。(●)縱軸為線性座標軸作圖的
                    結果,(○)縱軸以對數座標軸作圖的結果,虛線
                    是利用公式(1) 統計迴歸後得到之趨勢線結果;
                    (●)指水面上光強度(SPAR)在測量過程中的變
                    化百分比。括符內的數字分別代表計算出之Kd與Ze
                    值。
                 (B)水下水中光強度變化百分率隨深度的變化。虛線是
                    利用公式(1) 統計迴歸後得到之趨勢線結果。括
                    符內的數字分別代表計算出之 Kd 與 Ze 值。
          圖五、使用 Chelsea Technology Group 廠牌之可見光測量計
                於基隆八斗子外海附近現場測量到之水中光強度( PAR
                )隨深度的變化。直線是代表所有資料點利用公式( 1
                )統計迴歸後得到之趨勢線;(○)及藍色虛線是水深
                14公尺以淺資料點的結果;(○)及虛線是水深14公尺
                以深資料點的結果。括符內的數字分別代表計算出之Kd
                與Ze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