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得視採購之特性及實際需要,以促進自然資源保育與環境保護為目的 ,依前條規定擬定技術規格,及節省能源、節約資源、減少溫室氣體排放 之相關措施。 前項增加計畫經費或技術服務費用者,於擬定規格或措施時應併入計畫報 核編列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