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國外機構辦理前條一定金額之採購,其無採購專業人員者,應由國內機 關或其他駐國外機構之採購專業人員承辦、審核、協辦或會辦代之。 前項洽由國內機關或其他駐國外機構之採購專業人員承辦、審核、協辦或 會辦代之者,得以書面、電子化或人員支援方式辦理。
一、本條新增。 二、定明無採購專業人員之駐國外機構辦理一定金額採購之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