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行政院體育委員會辦事細則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1年12月30日

條文關聯

  科長承長官之命處理本科業務,其權責如下:
  (一)關於主管業務之規劃、推動及執行事項。
  (二)關於業務計畫及重要文稿之撰擬事項。
  (三)關於本科工作之分配及執行進度之查詢事項。
  (四)關於主管業務之聯繫、協調及參加有關會議事項。
  (五)關於主管業務文稿之初核事項。
  (六)關於所屬職員之指揮、監督及考核事項。
  (七)關於本科例行業務之處理及核簽事項。
  (八)其他有關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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