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行政院體育委員會辦事細則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1年12月30日

條文關聯

  各科處理事務,意見不同時,由單位主管決定之;涉及其他單位職掌者
  ,應會商辦理;各單位意見不同時,由主任秘書核定之,必要時報請主
  任委員、副主任委員核定之。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