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海岸管理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4年2月4日

條文關聯

主管機關為擴大參與及執行海岸保育相關事項,得成立海岸管理基金,其
來源如下:
一、政府機關循預算程序之撥款。
二、基金孳息收入。
三、受贈收入。
四、其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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