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銀行公會會員徵信準則
時間: 中華民國106年4月26日

條文關聯

凡依本準則、各會員有關規定及一般慣例所作之徵信報告,事後雖發現瑕
疵,應免除其責任。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