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股價指數選擇權契約規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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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 目│ 內 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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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標的│■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發行量加權股價指│
│ │ 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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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簡稱│■櫃買選擇權(櫃買買權、櫃買賣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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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代碼│■GT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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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約型態│■歐式(僅能於到期日行使權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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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約乘數│■指數每點新臺幣 1,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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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期月份│■自交易當月起連續 3個月份,另加上3月、6月、9月、1│
│ │ 月中2個接續的季月,總共有5個月份的契約在市場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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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約價格│■履約價格未達150點:近月契約為 2.5點,季月契約為5│
│間距 │ 點 │
│ │■履約價格 150點以上,未達500點:近月契約為5點,季│
│ │ 月契約為10點 │
│ │■履約價格 500點以上:近月契約為10點,季月契約為20│
│ │ 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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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約序列│■新到期月份契約掛牌時及契約存續期間,以前一營業日│
│ │ 標的指數收盤價為基準,依履約價格間距,向上及向下│
│ │ 連續推出不同之履約價格契約至滿足下列條件為止: │
│ │ 1.交易月份起之 3個連續近月契約,最高及最低履約價│
│ │ 格涵蓋基準指數之上下15%。 │
│ │ 2.接續之 2個季月契約,最高及最低履約價格涵蓋基準│
│ │ 指數之上下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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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利金報│■報價未滿 0.5點:0.005 點(5 元) │
│價單位 │■報價0.5點以上,未滿2.5點:0.025點(25元) │
│ │■報價 2.5點以上,未滿25點:0.05點(50元) │
│ │■報價 25 點以上,未滿50點:0.25點(250元) │
│ │■報價 50 點以上:0.50點(5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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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漲跌│■權利金每日最大漲跌點數以前一交易日收盤之櫃買中心│
│幅 │ 發行量加權股價指數百分之十為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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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位限制│■交易人於任何時間持有本契約同一方之未沖銷部位總和│
│ │ ,不得逾本公司公告之限制標準 │
│ │■所謂同一方未沖銷部位,係指買進買權與賣出賣權之部│
│ │ 位合計數,或賣出買權與買進賣權之部位合計數 │
│ │■法人機構基於避險需求得向本公司申請放寬部位限制 │
│ │■綜合帳戶,除免主動揭露個別交易人者適用法人部位限│
│ │ 制外,持有部位不受本公司公告之部位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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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時間│■本契約之交易日與櫃買中心交易日相同 │
│ │■交易時間為營業日上午 8:45 ~下午 1:45 │
│ │■到期月份契約最後交易日之交易時間為上午 8:45 ~下│
│ │ 午 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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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交易│■各契約的最後交易日為各該契約交割月份第 3個星期三│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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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期日 │■同最後交易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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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結算│■以到期日櫃買賣中心當日交易時間收盤前三十分鐘內所│
│價 │ 提供標的指數之簡單算術平均價訂之。其計算方式,由│
│ │ 本公司另訂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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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割方式│■符合本公司公告範圍之未沖銷價內部位,於到期日當天│
│ │ 自動履約,以現金交付或收受履約價格與最後結算價之│
│ │ 差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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