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確保立法院全球資訊網(以下簡稱本網站)內容之正確、完整、時
效及正常運作,並確立維護分工及督考權責,特訂定本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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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網站全日二十四小時開放為原則,基於系統維護及突發狀況等情事
,本院資訊處(以下簡稱本處)得視情況縮短或停止本網站之開放,
並以事前或臨時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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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網站內容維護,由各委員研究室暨院內各單位(以下簡稱各單位)
分工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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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各單位應指派專人擔任網頁維護人,並通知本處建立網頁維護人員名
冊,異動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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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網頁維護人掌理下列事項:
(一)應負責各該單位網頁內容之正確性與即時性。
(二)蒐集、彙整各該單位應負責維護之網頁內容。
(三)登錄網頁內容以一般性文件 word、pdf、gif、jpg、wmv、asf
、avi、mpg、dat、mp4及mov等檔案為原則。
(四)提供下載文件應以開放格式為優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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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各單位因業務需要,須將業務有關資料登錄於本網站時,應由各該單
位網頁維護人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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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公布於本網站之網頁內容,應由各該單位主管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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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網站維護規範:
(一)網頁維護人應依其授權帳號及密碼妥善管理,並定期更改密碼
以維護本網站之安全。
(二)本院人員應遵守公務機密、個人資料保護法、著作權法及各網
際網路相關法令,並注意網路禮節。
(三)不得將未經著作權人授權同意之影音資料以任何形式轉載或重
製後上傳至本網站。
(四)本院人員不得為下列行為:
1.非法侵入未經授權之電腦、檔案及系統。
2.擅自使用他人之帳號及密碼。
3.違法與營利行為。
4.干擾或破壞本網站正常之運作。
5.其他違背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之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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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本網站相關之電子郵件及電子信箱管理,依「立法院電子郵遞作業管
理要點」之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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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稽核原則:
(一)為利本網站之推展,本處得視需要簽請召開會議,檢討改進有
關工作事項。
(二)若有違反網站維護規範規定者,得依其他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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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本要點經院長核定後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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