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司法院辦理考試工作人員酬勞費用支給表
時間: 中華民國106年9月15日

所有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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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辦理考試工作人員酬勞費用支給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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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費用標準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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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題酬勞(含答案)│每科二、000元│一、其他工作人員部分:│
├─────────┼────────┤    考試當日、試前準備│
│口試              │全日三、000元│    、試後資料整理等試│
│                  ├────────┤    務其他服務人員,如│
│酬勞              │半日一、五00元│    係於假日參與者,請│
├─────────┼────────┤    依本院頒訂之「司法│
│監考及體能測驗酬勞│全日一、八00元│    院暨所屬各機關員工│
│                  ├────────┤    加班管理要點」規定│
│                  │半日  九00元  │    報支加班費;倘係於│
├─┬───────┼────────┤    上班時間參與者,則│
│閱│測驗題        │每份  十五元    │    不得支領加班費。  │
│卷├───────┼────────┤二、本支給表不包括辦理│
│酬│綜合題        │每份  二十五元  │    法官遴選工作人員酬│
│勞├───────┼────────┤    勞費用支給標準。  │
│  │申論或問答題  │每份  四0元    │三、甄選外補「現職公務│
│  ├───────┼────────┤    人員」,其性質屬經│
│  │論文試卷      │每份每閱  五0元│    常性人事甄審作業,│
│  │              │                │    不宜另支報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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