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民法債編(§153-§756-9)
時間: 中華民國110年1月20日

條文關聯

行紀人為委託人之計算所買入或賣出之物,為其占有時,適用寄託之規定
。
前項占有之物,除委託人另有指示外,行紀人不負付保險之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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