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民法債編(§153-§756-9)
時間: 中華民國110年1月20日

條文關聯

無利息見票即付之無記名證券,除利息、年金及分配利益之證券外,不適
用第七百二十條第一項但書及第七百二十五條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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