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
時間: 中華民國099年05月26日

條文關聯

  外國法人之下列內部事項,依其本國法:
  一、法人之設立、性質、權利能力及行為能力。
  二、社團法人社員之入社及退社。
  三、社團法人社員之權利義務。
  四、法人之機關及其組織。
  五、法人之代表人及代表權之限制。
  六、法人及其機關對第三人責任之內部分擔。
  七、章程之變更。
  八、法人之解散及清算。
  九、法人之其他內部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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