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1385
人,瀏覽人次:
824775019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
時間:
中華民國099年05月26日
條文關聯
第十六條
法律行為之方式,依該行為所應適用之法律。但依行為地法所定之方式 者,亦為有效;行為地不同時,依任一行為地法所定之方式者,皆為有 效。
相關令函
(8)
相關判解
(5)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