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
時間: 中華民國099年05月26日

條文關聯

  關於物權依物之所在地法。
  關於以權利為標的之物權,依權利之成立地法。
  物之所在地如有變更,其物權之取得、喪失或變更,依其原因事實完成
  時物之所在地法。
  關於船舶之物權依船籍國法;航空器之物權,依登記國法。
相關令函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