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
時間: 中華民國099年05月26日

條文關聯

  涉外民事,在本法修正施行前發生者,不適用本法修正施行後之規定。
  但其法律效果於本法修正施行後始發生者,就該部分之法律效果,適用
  本法修正施行後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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