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強制執行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8年5月29日

條文關聯

對於已開始實施強制執行之債務人財產,他債權人再聲請強制執行者,已
實施執行行為之效力,於為聲請時及於該他債權人,應合併其執行程序,
並依前二條之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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