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破產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7年6月13日

條文關聯

左列各款債權,不得為破產債權:
一、破產宣告後之利息。
二、參加破產程序所支出之費用。
三、因破產宣告後之不履行所生之損害賠償及違約金。
四、罰金、罰鍰及追徵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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