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592
人,瀏覽人次:
825029907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破產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7年6月13日
條文關聯
第一百二十四條(禁止決議之執行)
債權人會議之決議,與破產債權人之利益相反者,法院得依破產管理人、 監查人或不同意之破產債權人之聲請,禁止決議之執行。 前項聲請,應自決議之日起五日內為之。
相關令函
(1)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