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1136
人,瀏覽人次:
824518214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公證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8年4月3日
條文關聯
第十五條(公證請求之拒絕)
公證人非有正當理由,不得拒絕請求人之請求。 公證人拒絕請求時,得以言詞或書面為之。但請求人要求說明其理由者, 應付與理由書。
相關令函
(3)
相關判解
(3)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