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1208
人,瀏覽人次:
824543147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公證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8年4月3日
條文關聯
第九十三條(節錄正本)
一公證書記載數事件,或數人共一公證書時,得請求公證人節錄與自己有 關係部分,作成公證書正本。 前項正本,應記明係節錄正本字樣。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