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為期 106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以下簡稱本考試)會計、統
計類科錄取人員於實務訓練期間充實主計專業法令與實務,強化並提
升渠等主計專業服務素質,特訂定本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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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研習對象
本考試會計、統計類科正額錄取,經分配現缺人員。另經分配正額預
估缺,依其分配報到實務訓練時程及人數,由行政院主計總處(以下
簡稱主計總處)視錄取人員報到情形、檔期及經費狀況,衡酌是否開
班調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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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辦理機關
由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以下簡稱保訓會)協調委託主計總處
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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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訓練地點
主計總處主計人員訓練中心(地址:新北市新店區新烏路2段12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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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訓練課程及時數配當
┌──────┬───────────────┬──┬──┐
│ 訓練主題 │ 課程名稱 │時數│合計│
├──────┼───────────────┼──┼──┤
│ │預算法規(實務及案例)◎ │ 3 │ │
│ ├───────────────┼──┤ │
│ │會計決算法規◎ │ 4 │ │
│ ├───────────────┼──┤ │
│ │統計制度與法規(含地方公務統計│ 2 │ │
│ │業務執行)◎ │ │ │
│ ├───────────────┼──┤ │
│ │經濟指標簡介◎ │ 2 │ │
│ ├───────────────┼──┤ │
│ │統計調查結果之推廣應用◎ │ 2 │ │
│ ├───────────────┼──┤ │
│ │基本國勢調查簡介◎ │ 2 │ │
│主計專業課程├───────────────┼──┤ 37 │
│ │預算之編審與執行及宣導戰時預算│ 3 │ │
│ │轉換作業◎ │ │ │
│ ├───────────────┼──┤ │
│ │附屬單位預算之編審與執行◎ │ 3 │ │
│ ├───────────────┼──┤ │
│ │內部審核法規與實務◎ │ 5 │ │
│ ├───────────────┼──┤ │
│ │政府採購監辦實務◎ │ 6 │ │
│ ├───────────────┼──┤ │
│ │國內外差旅費報支要點(實務及案│ 2 │ │
│ │例)◎ │ │ │
│ ├───────────────┼──┤ │
│ │內部控制簡介(實務及案例)◎ │ 3 │ │
├──────┼───────────────┼──┼──┤
│主計資訊課程│主計資訊系統簡介 │ 3 │ 3 │
├──────┼───────────────┼──┼──┤
│ 主計人事 │主計人事法規 │ 3 │ │
│ 相關課程 ├───────────────┼──┤ 5 │
│ │主計廉政 │ 2 │ │
├──────┼───────────────┼──┼──┤
│ │主計制度與行政效率提升 │ 2 │ │
│ ├───────────────┼──┤ │
│ 個人管理 │主計人員服務觀念與溝通技巧 │ 3 │ │
│ 才能課程 ├───────────────┼──┤ 9 │
│ │性別平等進階課程 │ 2 │ │
│ ├───────────────┼──┤ │
│ │藝文賞析(音樂欣賞) │ 2 │ │
├──────┼───────────────┼──┼──┤
│ │體能活動 │ 2 │ │
│ ├───────────────┼──┤ │
│ │訓練介紹(含開訓) │ 1 │ │
│ ├───────────────┼──┤ │
│ 其他課程 │工作經驗分享 │ 1 │ 7 │
│ ├───────────────┼──┤ │
│ │綜合測驗 │ 1 │ │
│ ├───────────────┼──┤ │
│ │綜合座談(含結訓) │ 2 │ │
├──────┴───────────────┼──┴──┤
│ 合 計 │ 61 │
└──────────────────────┴─────┘
【備註】課程名稱加註◎為學科測驗課程;本表研習主題、課程名稱
及時數配當為暫訂內容,將視實需酌予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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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實施期程及方式
一、本研習於 106年本考試會計、統計類科正額錄取分配現缺之錄取人員
至各實務訓練機關報到後,擇期於實務訓練4個月期間內調訓。
二、採密集訓練方式辦理,提供膳食,並一律住宿。
三、參加集中實務訓練之受訓人員,其訓練期間之學習情形及成績評量結
果,由主計總處送交實務訓練機關(構)學校,作為實務訓練成績考
核之參據。
四、辦理訓後意見調查(如附件),並於結訓後 1週內將調查結果郵寄保
訓會,以利瞭解學員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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柒、訓練經費
所需經費於主計總處相關經費項下勻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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捌、獎勵建議
辦理集中實務訓練之人員,除未依規定辦理績效不佳者外,得酌予敘
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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玖、本計畫由主計總處函送保訓會核定後實施,並得依實際需要修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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