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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為期 106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以下簡稱本考試)會計、統
    計類科錄取人員於實務訓練期間充實主計專業法令與實務,強化並提
    升渠等主計專業服務素質,特訂定本計畫。

貳、研習對象
    本考試會計、統計類科正額錄取,經分配現缺人員。另經分配正額預
    估缺,依其分配報到實務訓練時程及人數,由行政院主計總處(以下
    簡稱主計總處)視錄取人員報到情形、檔期及經費狀況,衡酌是否開
    班調訓。

參、辦理機關
    由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以下簡稱保訓會)協調委託主計總處
    辦理。

肆、訓練地點
    主計總處主計人員訓練中心(地址:新北市新店區新烏路2段126號)
    。

伍、訓練課程及時數配當
    ┌──────┬───────────────┬──┬──┐
    │  訓練主題  │           課程名稱           │時數│合計│
    ├──────┼───────────────┼──┼──┤
    │            │預算法規(實務及案例)◎      │ 3  │    │
    │            ├───────────────┼──┤    │
    │            │會計決算法規◎                │ 4  │    │
    │            ├───────────────┼──┤    │
    │            │統計制度與法規(含地方公務統計│ 2  │    │
    │            │業務執行)◎                  │    │    │
    │            ├───────────────┼──┤    │
    │            │經濟指標簡介◎                │ 2  │    │
    │            ├───────────────┼──┤    │
    │            │統計調查結果之推廣應用◎      │ 2  │    │
    │            ├───────────────┼──┤    │
    │            │基本國勢調查簡介◎            │ 2  │    │
    │主計專業課程├───────────────┼──┤ 37 │
    │            │預算之編審與執行及宣導戰時預算│ 3  │    │
    │            │轉換作業◎                    │    │    │
    │            ├───────────────┼──┤    │
    │            │附屬單位預算之編審與執行◎    │ 3  │    │
    │            ├───────────────┼──┤    │
    │            │內部審核法規與實務◎          │ 5  │    │
    │            ├───────────────┼──┤    │
    │            │政府採購監辦實務◎            │ 6  │    │
    │            ├───────────────┼──┤    │
    │            │國內外差旅費報支要點(實務及案│ 2  │    │
    │            │例)◎                        │    │    │
    │            ├───────────────┼──┤    │
    │            │內部控制簡介(實務及案例)◎  │ 3  │    │
    ├──────┼───────────────┼──┼──┤
    │主計資訊課程│主計資訊系統簡介              │ 3  │ 3  │
    ├──────┼───────────────┼──┼──┤
    │  主計人事  │主計人事法規                  │ 3  │    │
    │  相關課程  ├───────────────┼──┤ 5  │
    │            │主計廉政                      │ 2  │    │
    ├──────┼───────────────┼──┼──┤
    │            │主計制度與行政效率提升        │ 2  │    │
    │            ├───────────────┼──┤    │
    │  個人管理  │主計人員服務觀念與溝通技巧    │ 3  │    │
    │  才能課程  ├───────────────┼──┤ 9  │
    │            │性別平等進階課程              │ 2  │    │
    │            ├───────────────┼──┤    │
    │            │藝文賞析(音樂欣賞)          │ 2  │    │
    ├──────┼───────────────┼──┼──┤
    │            │體能活動                      │ 2  │    │
    │            ├───────────────┼──┤    │
    │            │訓練介紹(含開訓)            │ 1  │    │
    │            ├───────────────┼──┤    │
    │  其他課程  │工作經驗分享                  │ 1  │ 7  │
    │            ├───────────────┼──┤    │
    │            │綜合測驗                      │ 1  │    │
    │            ├───────────────┼──┤    │
    │            │綜合座談(含結訓)            │ 2  │    │
    ├──────┴───────────────┼──┴──┤
    │           合                計             │    61    │
    └──────────────────────┴─────┘
    【備註】課程名稱加註◎為學科測驗課程;本表研習主題、課程名稱
            及時數配當為暫訂內容,將視實需酌予調整。

陸、實施期程及方式
一、本研習於 106年本考試會計、統計類科正額錄取分配現缺之錄取人員
    至各實務訓練機關報到後,擇期於實務訓練4個月期間內調訓。
二、採密集訓練方式辦理,提供膳食,並一律住宿。
三、參加集中實務訓練之受訓人員,其訓練期間之學習情形及成績評量結
    果,由主計總處送交實務訓練機關(構)學校,作為實務訓練成績考
    核之參據。
四、辦理訓後意見調查(如附件),並於結訓後 1週內將調查結果郵寄保
    訓會,以利瞭解學員反應。

柒、訓練經費
    所需經費於主計總處相關經費項下勻支。

捌、獎勵建議
    辦理集中實務訓練之人員,除未依規定辦理績效不佳者外,得酌予敘
    獎。

玖、本計畫由主計總處函送保訓會核定後實施,並得依實際需要修正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