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公務人員俸給法施行細則
時間: 中華民國097年02月26日

條文關聯

  公務人員之俸級經銓敘審定後,應由銓敘部定期將銓敘審定合格與不合
  格人員分別列冊彙送審計機關依據本法第十九條查核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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