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前言
第一條
會計師受託核閱上市、上櫃發行公司財務季報表應依本公報規定辦理。
第二條
會計師對上市、上櫃發行公司財務季報表之核閱,因未依照一般公認審
計準則查核,而僅實施分析、比較與查詢,故無法對財務季報表之整體
是否允當表達表示意見。
第三條
會計師執行上市、上櫃發行公司財務季報表核閱之目的,在根據核閱程
序執行之結果,說明是否未發現上市、上櫃發行公司財務季報表在所有
重大方面有違反一般公認會計原則而須作修正之情事。
貳、核閱程序
第四條
會計師決定核閱實施之程度與範圍時,應考慮下列因素:
1.對受核閱者下列事項之瞭解:
(1)會計事項之處理方法及財務報表之表達方式。
(2)內部控制。
(3)業務性質。
2.新發布財務會計準則公報對財務季報表之影響。
3.新型態交易事項之會計處理是否符合一般公認會計原則。
4.上期財務報表之查核或核閱結果。
第五條
財務季報表之核閱程序通常如下:
1.驗算各報表之合計數,並與總分類帳各科目餘額核對。
2.查詢下列事項:(例式如附錄一)
(1)查詢受核閱者會計制度之內容,以瞭解交易事項之紀錄、分類及彙
總程序。
(2)查詢受核閱者內部控制之重大改變,以確定其是否影響財務季報表
之表達。
(3)查詢受核閱者會計事項之處理或營業活動有無重大變動。
(4)查詢對財務報表有重大影響之期後事項。
3.採用下列分析性複核程序,以確定差異較大及異常項目之合理性:
(1)比較本季與上季及去年同季之財務報表。
(2)比較本季實際金額與預算金額。
(3)分析財務季報表各重要項目間之關係,例如毛利率、存貨週轉率與
應收帳款週轉率等。分析時,應注意上季或去年同季須調整之項目
。
(4)比較財務資訊與非財務資訊間之關係,例如薪資與員工人數之關係
。
4.查閱股東會、董事會或其他重要會議之議事錄,以瞭解有關決議事項
對財務季報表之影響。
5.就執行核閱程序所發現問題與受核閱者財務及會計主管討論。
6.向受核閱者取得客戶聲明書。
7.依據前述各程序所獲之資料,注意財務季報表是否符合一般公認會計
原則,及其應用是否前後一致。
第六條
查核人員執行核閱程序時,應作成工作底稿。
參、核閱報告
第七條
核閱報告之格式通常包括三段,第一段為前言段,敘明所核閱財務季報
表之名稱、日期、所涵蓋之期間及管理階層與會計師之責任。第二段為
範圍段,敘明核閱之範圍、依據及無法對財務季報表整體是否允當表達
表示意見。第三段為結論段,敘明有無發現財務季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
有違反一般公認會計原則而須作修正之情事。(例示如附錄二)
如核閱程序受限制或發現有重大違反一般公認會計原則而須作重大修正
者,應另設說明段敘明之。(例式如附錄三、四、五)
第八條
核閱報告所附財務季報表,應於各表及附註首頁標明「僅經核閱,未依
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字樣。
肆、附則
第九條
本公報於中華民國七十五年十二月十五日發布,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三月
二十一日修訂,並自修訂日起實施。
附錄一
會計師核閱上市發行公司財務季報表查詢事項例示
一、一般事項
1.交易事項之紀錄、分類及彙總等程序是否未變更?
2.總分類帳與明細帳加總是否相互勾稽?
3.內部會計控制、會計處理及營業活動是否無重大變動?
4.會計事項之處理是否符合有關法令規定與一般公認會計原則?其應
用是否前後一致?
二、現金
1.銀行調節表是否編製?
2.調節表上久懸或不尋常之調節項目,是否已做適當之處理?
3.現金交易是否已作適當之截止?
4.現金用途如受限制,是否已作適當之處理?
三、應收款項
1.備抵呆帳是否適當?
2.應計收益已否估列?
3.銷貨交易是否已作適當之截止?
4.應收關係人及員工之款項是否已作適當之表達?
5.應收款項流動與非流動之劃分是否適當?
6.因營業與非因營業而發生之應收款項是否已分別列示?
7.資產負債表日所有重大之應收款項是否均作調整?
四、存貨
1.存貨之評價是否適當?
2.瑕疵、損壞或陳廢等存貨是否業經辨明,並經提列適當損失?
3.存貨之收發是否已作適當之截止?
五、預付費用
1.預付費用之分攤基礎是否適當?
2.資產負債表日所有重大之預付款項是否均作調整?
六、投資
1.長、短期投資之劃分是否適當?
2.長、短期投資之評價是否適當?
3.投資損益之認列是否適當?
4.出售損益之認列是否適當?
七、固定資產
1.收益支出與資本支出是否訂定適當標準?
2.本期折舊是否已適當提列?
3.固定資產之增添、報廢及交換等是否均已入帳?
4.處分固定資產之損益是否業經適當處理?
5.重大租賃契約是否業已適當處理?
6.重大閒置資產是否業已適當處理?
八、其他資產
1.入帳基礎是否適當?並具未來經濟效益?
2.應攤銷之資產本期是否已適當攤銷?
3.流動與非流動資產是否適當劃分?
九、流動負債
1.流動負債是否均已入帳?
2.各項流動負債是否業已適當分類?
3.重要之應計負債,如薪資、利息、獎金及所得稅等是否均予估列?
4.應付關係人及員工款項是否已作適當表達?
5.因營業與非因營業而發生之應付款項是否已分別列示?
6.資產負債表日所有重大之預收款項是否均作調整?
十、長期負債
1.長期負債是否均已入帳?
2.長期負債之償還期限、性質、利率及重要之限制條款是否已作適當
揭露?
3.一年內到期之長期負債是否適當劃分?
十一、股東權益
1.股東權益之變動是否業經適當處理?
2.未分配盈餘之用途受有限制者,是否業已適當揭露?
十二、收入及費用
1.收入之認列是否適當?
2.營業成本及各項費用是否與所獲得之營業收入同期認列?
3.重大之營業外損益是否單獨列示?
十三、其他
1.或有事項是否業經適當處理?
2.期後事項是否業經適當處理?
附錄二
標準核閱報告
會計師核閱報告
甲公司公鑒:
甲公司民國八十九年九月三十日及民國八十八年九月三十日之資產負
債表,暨民國八十九年一月一日至九月三十日及民國八十八年一月一日至
九月三十日之損益表及現金流量表,業經本會計師核閱竣事。上開財務季
報表之編製係管理階層之責任,本會計師之責任則為根據核閱結果出具報
告。
本會計師係依照「上市上櫃發行公司財務季報表核閱準則」,規劃並
執行核閱工作。由於本會計師僅實施分析、比較與查詢,並未依照一般公
認審計準則查核,故無法對上開財務季報表之整體是否允當表達表示意見
。
依本會計師核閱結果,並未發現第一段所述財務季報表在所有重大方
面有違反一般公認會計原則而須作修正之情事。
××會計師事務所
會計師:(簽名及蓋章)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十月二十四日附錄三
核閱程序受限制而出具之核閱報告
會計師核閱報告
甲公司公鑒:
甲公司民國八十九年九月三十日及民國八十八年九月三十日之資產負
債表,暨民國八十九年一月一日至九月三十日及民國八十八年一月一日至
九月三十日之損益表及現金流量表,業經本會計師核閱竣事。上開財務季
報表之編製係管理階層之責任,本會計師之責任則為根據核閱結果出具報
告。
除下段所述者外,本會計師係依照「上市上櫃發行公司財務季報表核
閱準則」,規劃並執行核閱工作。由於本會計師僅實施分析、比較與查詢
,並未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故無法對上開財務季報表之整體是否
允當表達表示意見。
因 貴公司未能提供有關股東會及董事會議事錄,致本會計師無法獲
知其決議事項對財務季報表可能產生之影響。
依本會計師核閱結果,除上段所述對財務季報表之可能影響外,並未
發現第一段所述財務季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有違反一般公認會計原則而須
作修正之情事。
××會計師事務所
會計師:(簽名及蓋章)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十月二十四日附錄四
財務季報表未依照一般公認會計原則編製而出具之核閱報告
會計師核閱報告
甲公司公鑒:
甲公司民國八十九年九月三十日及民國八十八年九月三十日之資產負
債表,暨民國八十九年一月一日至九月三十日及民國八十八年一月一日至
九月三十日之損益表及現金流量表,業經本會計師核閱竣事。上開財務季
報表之編製係管理階層之責任,本會計師之責任則為根據核閱結果出具報
告。
本會計師係依照「上市上櫃發行公司財務季報表核閱準則」規劃並執
行核閱工作。由於本會計師僅實施分析、比較與查詢,並未依照一般公認
審計準則查核,故無法對上開財務季報表之整體是否允當表達表示意見。
根據 貴公司提供之資訊,本會計師發現 貴公司將
資本租賃之機器設備按營業租賃處理,未符合一般公認會計原則,致使民
國八十九年九月三十日資產少計新臺幣(以下同)×××元,長期負債少
計×××元,一年內到期之長期負債少計×××元,保留盈餘少計×××
,及民國八十九年一月一日至九月三十日之淨利少許×××元。
依本會計師核閱結果,除上段所述者外,未並發現第一段所述財務季
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有違反一般公認會計原則而須作修正之情事。
××會計師事務所
會計師:(簽名及蓋章)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十月二十四日附錄五
財務季報表未依一般公認會計原則揭露而出具之核閱報告會計師核閱報告
甲公司公鑒:
甲公司民國八十九年九月三十日及民國八十八年九月三十日之資產負
債表,暨民國八十九年一月一日至九月三十日及民國八十八年一月一日至
九月三十日之損益表及現金流量表,業經本會計師核閱竣事。上開財務季
報表之編製係管理階層之責任,本會計師之責任則為根據核閱結果出具報
告。
本會計師係依照「上市上櫃發行公司財務季報表核閱準則」規劃並執
行核閱工作。由於本會計師僅實施分析、比較與查詢,並未依照一般公認
審計準則查核,故無法對上開財務季報表之整體是否允當表達表示意見。
根據 貴公司提供之資訊,本會計師發現截至民國八十九年九月三十
日止,對外之背書保證計訢臺幣×××元及與關係人之交易事項,未依一
般公認會計原則予以揭露。
依本會計師核閱結果,除上段所述者外,未並發現第一段所述財務季
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有違反一般公認會計原則而須作修正之情事。
××會計師事務所
會計師:(簽名及蓋章)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十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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