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716
人,瀏覽人次:
851827748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臺北市市庫自治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100年06月16日
條文關聯
第二十五條
財政局辦理各機關之支付,應按月將各支付科目、支付數及其餘額通知 各該機關,並按科目別及機關別,依有關規定,按月列表分送審計處及 主計處。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