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北市特殊教育學生獎補助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1年03月23日

條文關聯

  申請案審核結果由教育局以書面通知申請人,並副知學校。其核准發給
  獎學金或補助金者,由學校轉發申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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