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設置專用污水下水道,應檢附下列文件及圖說: 一、申請書。 二、現況位置圖。 三、各樓層平面圖。 四、工程設施計畫書: (一)計畫概要。 (二)質量平衡計算。 (三)水理計算。 (四)處理設施功能計算。 (五)管理系統及處理設施配置。 前項各類圖說應經下水道法第十七條及下水道法施行細則第十三條(以 下統稱下水道法規)規定之專業技師簽署。 專用下水道設置申請案之設計及監造,應由下水道法規規定之專業技師 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