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地區內之現有巷道,除政府機關為興辦公共工程外,不得申請廢止 或改道: 一、辦理市地重劃中之地區。 二、辦理區段徵收中之地區。 三、禁建區。 四、都市計畫擬變更地區。 五、現有巷道有排水設施經認定無法廢止或改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