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北市建築執照選號作業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094年06月27日

條文關聯

  臺北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使建築執照號碼具選擇性,以符合申請
  人之期待,並增進行政效能,特訂定本辦法。
  關於建築執照選號之作業,依本辦法之規定;本辦法未規定者,適用其
  他法規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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