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為關懷本市低收入戶生活,於九十四年度三節期間以實物代金
發放方式,加強改善低收入戶營養、提昇人口品質。
二、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社會局
三、發放對象:
(一)春節發放對象:本市列冊之低收入戶(不含安置於臺北市立廣慈
博愛院及臺北市立浩然敬老院者)及本局全額委託收容於老人、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醫療院所之病患及本局簽約之私立育幼院暨
財團法人福利機構、本局遊民收容所之老人、身心障礙者、少年
、兒童、遊民。
(二)中秋、端午節發放對象:僅本市列冊第0、一、二類之低收入戶
(不含安置於臺北市立廣慈博愛院及臺北市立浩然敬老院者)。
四、發放標準:
(一)春節發放標準:
1.低收入戶戶長每人一、五00元;低收入戶戶內人口每人五0
0元。
2.本局全額委託收容者每人一、000元。
(二)中秋、端午節發放標準:
1.單身戶:每戶一、五00元
2.有眷戶:每戶二、000元
五、發放日期:三節前五日內入帳。
六、發放方式:低收入戶部份由本局劃撥入帳。至本局全額委託收容者,
由各科室提供全額委托收容名冊及機構帳戶,受委託機構發放完竣後
造冊核銷。
七、實施經費:由九十四年度經濟安全業務獎補助及損失濟助及補償費項
下支應。
八、本計畫如有未盡事宜,得修正與補充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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