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臺北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辦理各機關約聘僱人員暨專案技工、 工友公開甄選,特訂定此作業程序,並由臺北市就業服務處(以下簡 稱就服處)執行之。
二、就服處每月辦理1次甄試作業。
三、甄試方式以口試為原則。
四、甄選作業程序如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