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台北市政府為獎勵市立各醫院醫護人員為市民施行免費結紮手術,以
利結紮避孕方法之推廣,特訂定本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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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本要點所稱市立各醫院係指台北市立仁愛、和平、中興、婦幼綜合、
陽明醫院、台北市家庭計畫推廣中心及新成立之市立綜合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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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本要點所稱醫護人 員係指為市民施行免費結紮手術之醫師及護理人
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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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本要點以市立各醫院前三個年度平均每季完成之男、女性結紮總案數
訂為季目標數。如免費結紮醫院每季完成之男、女性結紮總案數達到
季目標數時,則按實際完成之案數發給每案三00元(新台幣以下同
)之獎勵金;如該季完成之男、女性結紮總案數未達到季目標數,則
不發給獎勵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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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獎勵金依左列規定發給:
一、按季以各院所報男、女性結紮個案記錄聯核實統計,達季目標數者憑
領據(格式如附件一及二)申請撥給。
二、達季目標之醫院男性或女性結紮每案均發給獎勵金,醫師二五0元,
護理人員五0元。
三、男性及女性結紮醫師部分之獎勵金分別由泌尿科(或外科)及婦產科
負責按程序申請發給。
四、男性及女性結紮護理人員部分之獎勵金由護理科負責按程序申請發給
。
附件一 領據
茲領到民國 年 月至 月獎勵金
┌────┬────────────┬───┬─────┬──┐
│項 目 別│獎 勵 金 金 額 │個案數│獎勵金金額│備註│
├────┼────────────┼───┼─────┼──┤
│ │醫師獎勵金每案二五0元 │ │ │ │
│女性結紮├────────────┼───┼─────┼──┤
│ │護理人員獎勵金每案五0元│ │ │ │
├────┴────────────┴───┼─────┼──┤
│ │ │ │
│ 合 計 │ │ │
│ │ │ │
└─────────────────────┴─────┴──┘
此 致
台北市家庭計畫推廣中心
單位主管 承辦人
院長 主辦會計人員
附件二
茲領到民國 年 月至 月獎勵金
┌────┬────────────┬───┬─────┬──┐
│項 目 別│獎 勵 金 金 額 │個案數│獎勵金金額│備註│
├────┼────────────┼───┼─────┼──┤
│ │醫師獎勵金每案二五0元 │ │ │ │
│男性結紮├────────────┼───┼─────┼──┤
│ │護理人員獎勵金每案五0元│ │ │ │
├────┴────────────┴───┼─────┼──┤
│ │ │ │
│ 合 計 │ │ │
│ │ │ │
└─────────────────────┴─────┴──┘
此 致
台北市家庭計畫推廣中心
單位主管 承辦人
院長 主辦會計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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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其他非屬本市市立醫院而提供本市市民免費結紮服務之醫院得比照本
要點有關規定獎勵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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柒、本要點所需經費按年度編列預算支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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