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北市居家使用維生器材之身心障礙者停電緊急應變作業規範
時間: 中華民國107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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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作業目的
    臺北市政府為使本市居家使用維生器材之身心障礙者(以下稱身障者
    )在面臨停限電狀況下,能有緊急應變措施,來維持維生器材能正常
    運作,以降低風險,達到維持生命安全的目標,特訂定本作業規範。

二、作業內容與方法
  (一)建立本市居家使用維生器材之身障者保全人口名冊
        1.臺北市政府衛生局(以下稱衛生局)即時更新名冊,函送台灣
          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台電公司)。
         (1)申請居家維生器材醫療輔具補助身障者名冊及居家護理所呼
            吸照護異動名冊。
         (2)臺北市各區公所(以下稱區公所)針對保全人口名冊中地址
            異動或資料更改情形,函送台電公司,並副知衛生局及衛生
            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全國身心障礙福利資訊整合平台 (ICF
            )系統廠商。
         (3)由臺北市政府社會局(以下稱社會局)每個月提供居家使用
            維生器材之身障者保全人口名冊給衛生局彙整,再由衛生局
            彙整名冊予台電公司作為計畫性停限電通知對象,以建立本
            市居家使用維生器材之身障者保全人口名冊。
        2.作業通報:台電公司應於計畫性工作停限電時,以保全人口名
          冊為優先通知對象,以利各單位進行相關問題處理機制。
  (二)建立本市各局處聯絡群組:衛生局應建立本府各機關使用維生器
        材身障者停限電聯絡群組,成員如下:社會局、臺北市各居家護
        理所(以下稱居家護理所)、衛生局、區公所、臺北市政府民政
        局(以下稱民政局)、臺北市政府消防局(以下稱消防局)之聯
        繫窗口。
  (三)本府各機關為執行居家使用維生器材之身障者停限電緊急應變作
        業,分工如下(流程圖如附件1):
        1.計畫性工作停電(或)計畫性限電:由台電公司依衛生局彙整
          保全人口名冊通知用戶及衛生局停電資訊,衛生局將相關停電
          訊息通知於「北市維生器材用戶計畫性停限電LINE群組」中,
          各單位分工如下:
         (1)居家護理所:通知收案之身障者自備氧氣鋼瓶或Uninterrup
            tible Power Supply(以下簡稱 UPS),偏遠地區預備發電
            機。
         (2)衛生局:於衛生局官網及LINE群組提供氧氣鋼瓶、發電機及
            UPS廠商資訊,俾利民眾及各單位查詢。
         (3)民政局及區公所:提供里辦公處可借電資訊。
         (4)消防局:有緊急救護需求者,由消防局救護車後送本市急救
            責任醫院。
        2.非計劃性停限電(無預警停限電):台電公司客服專線(1911
          )接獲民眾來電,了解停電資訊,並由客服人員指引民眾撥打
          1999,或聯絡居家護理所。
        3.重大停電事故:依臺北市重大停電事故災害應變標準作業程序
          辦理(主責機關: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以下稱產發局)。
  (四)衛生局應提供1999為居家使用維生器材之身障者遇停電時緊急應
        變措施洽詢專線,並提供相關QA供1999使用(如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