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新北市環境地質資料庫查詢系統圖資複製列印收費標準
時間: 中華民國101年10月17日

所有條文

  本標準依規費法第十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

  新北市環境地質資料庫查詢系統圖資複製列印收費標準如下:
  一、A1彩色圖紙每張新臺幣四百元。
  二、A3彩色圖紙每張新臺幣一百元。
  三、A4彩色圖紙每張新臺幣五十元。

  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